钱在向中央集中——除了于辉达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协副主席范谊昨日也建议,中央与地方分税比例应调整到4∶6,让地方政府发展民生“不差钱”。
范谊说,1983年我国建立财政包干制度时,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比例是4∶6。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分别征收。到2007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跃升到55.77%,中央财力大幅提高。
范谊说,现在地方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地方财税收入不足,造成民生事业发展长期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矛盾也不断增加,这些值得深刻反思。”
范谊指出,因为需要从土地出让费中补充财政经费的不足,地方财政弱化还造成一些政府追求“土地GDP”,由此导致房价不断攀升,百姓望房兴叹。
他建议,应调整中央、地方的财税分成比例,可以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2009年达到5∶5,2010年达到4.5∶5.5,2011年达到4∶6。然后保持一段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调整。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