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0日电 连日来,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认真讨论。委员们认为,修改选举法应该进一步体现和保障平等。
委员们认为,修改选举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一大历史性进步。
张泽熙委员说,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增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等规定,以及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选举程序的创新,充分体现了“三个平等”的原则,即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他建议,建立相关的人大代表考核机制,增强代表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雷后兴委员认为,新修订的选举法,能保障实现更多的代表来自农村,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共同的选举权;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这是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推进,是非常好的举措,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体现和落实。”
赵国钧等委员认为,选举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组织选举时,还要注意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落实好关于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候选人向选民说明情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