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如今中小城镇人口急剧膨胀,大量农民进城打工。他们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居民,而是‘离乡又有土’的‘二栖’农民。”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省政府参事、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检测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卢亦愚提出建议,加快我国中小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把农村户口与原有经济利益分离,增强城市户口对农民的吸引力。
城市户口失去了吸引力
卢亦愚代表出具一份数据:1988年,浙江省城市化水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14.5%。2007年,浙江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7.2%,年平均增加2.28个百分点。
对此,他的看法是,这些城市化进程,大量都是从县改市、扩城农转非转化而来的。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水平,还远低于公布的数据。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卢亦愚代表认为改革迫在眉睫。
“农村的优惠政策还吸引了不少城里人。”他分析说,“目前,中小城镇的户口对农民已失去吸引力。一来,国家对‘三农’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农保田补助政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等。此外,有些农村迁入户口,还可享受承一系列分配。致使不少城里人也向往着农村政策。”
“由于他们仍可享受农村所有生产资料和国家的扶农优惠政策,许多在县城小区居住的农村人口,都不愿落下城市户口,仍过着离乡又有土的‘二栖’农民生活。”
把户籍与经济利益分离
解决户籍问题,卢亦愚认为最关键的是要切断农村户口原有的利益链。
他说,“比如不论户口迁往何处,都保持经济社原先社员的股东身份,在若干年内将享有‘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待遇’。这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定年限,作为从农民转为居民的一个过渡,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农民真正融入城镇居民。”
另外,政府制度要放开,增加城市户口的吸引力,将农民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
“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就要向农民倾斜。”他建议,政府提供相应优惠与配套措施。“比如,在县城和中心镇周边的农民,可用宅基地换经济适用房。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他建议,只要农民在中小城镇有固定工作或收入,户籍属于当地行政区域内,愿意放弃农村宅基地,将农村户口转入城镇的,政府都应当让他们享有同城待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特派记者 张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