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报告中提到,“十一五”期间,政府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使1100万户困难家庭住上了新房。努力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十一五”期间,浙江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已形成五大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优抚安置体系、公共事务体系、社区和社会管理体系),具体有149项工作在做。
昨天,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全国人大代表吴桂英接受都市快报记者采访,重点回顾了“十一五”期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并对于“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做了展望。
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得到中央领导批示。2005年,浙江省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及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部署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省一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率先建立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
“五年后的今天,我可以说,全省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需求基本都能得到满足。”吴桂英说,以下几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
一、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15%,全省平均低保标准,城镇达到每人每月377元,农村达到245元。2010年,全省支出低保金近13亿元。
二、“十一五”期间,全省推行医疗救助即时报结,实现低保对象零门槛救助。2010年,全省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6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09%,当年救助困难群众164.5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88.6万人次。
三、到2010年末,全省共有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对象4.3万人,其中4.2万人集中供养。年人均供养费6870元,比2005年增加71%。目前,全省有敬老院1051所,床位9.9万张。
四、全省各类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从2005年的4.1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7.55亿元,年均增长33.4%。
五、全省有6.86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房保障,32万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投入40亿元,对11.2万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进行改造。
六、2010年投入资金1.3亿元,使得3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营养餐。当年,42万困难学生,分享了8.48亿助学金,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
七、“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帮助64.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基本实现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的目标。
吴桂英说:“我们设想,在‘十二五’期间,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确保今年全省各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今年,全省地方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资金不少于人均9元,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到2012年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据都市快报 陆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