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杰(资料图片)
“我国应增设危险驾驶罪”、“学术反腐不是零容忍是零作为”、“看守所应与公安机关分离”……往年的两会,总有些声音令人难忘。
一年后,回访热点建言者,我们欣喜发现:“危险驾驶罪”已被写入刑法修正案,也因此听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由衷的感叹:“很有成就感!”
去年全国两会上,施杰提出了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提案。该提案在醉驾、飙车类案件频发的背景下,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关注,成为去年的热点建议之一。
对施杰来说,今年2月25日是值得纪念的一天。这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规定了“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名,醉酒、飙车被列入其中。
从施杰提交提案到“危险驾驶罪”正式纳入刑法修正案,总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昨天,听了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后,施杰说:“对此,我很有成就感。”
不过,他同时也提出,“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细节还有待商榷。他认为,目前的“危险驾驶罪”界定过于狭窄。
昨天中午,施杰对都市快报记者描述了他今年的提案:“不应该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处罚的依据。闯红灯等跟醉驾、飙车一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已经到了可以用刑法来调整的程度。”
他说:“通过在提案前所做的调研以及所获得的数据和事例表明,从之前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到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都禁止机动车闯红灯,然而由闯红灯所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却呈上升趋势,这说明《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不能起到有效遏制机动车闯红灯的作用。”
谈到对“十二五”中国法制建设的展望,他说,作为一个法律人,他希望“十二五”中,国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力度,关注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人身权。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