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6日电“政府在关心农民工落户的事儿,感觉生活更有盼头了。”今天一早,在嘉兴平湖一家企业当司机的农民工宋勤来电告诉记者,昨天在电视里看到,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大伙儿都很高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3亿人,在外务工的有1.5亿人。
农民工待遇问题引起我省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卢步东委员说,城市的建设发展需要农民工参与,农民工希望长久而稳定地留在城市,这是双方共同的需求,也是城市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但就业、住房、社保等问题,阻碍着他们向城市迈进的步伐,希望政府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例子并不少见,一些企业甚至仅把农民工当成赚钱的机器。”李书福委员告诉记者,目前,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农民工受到不公平对待,这使得他们的归属感严重缺失,也使这些大多从事一线生产的打工者成为就业人员中最不稳定的“流动大军”。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也十分突出。”高天乐委员说,农民工的孩子在居住地附近公办学校就读竞争比较激烈,高额的借读费更让他们不堪重负,而且公办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比较有限,难以容纳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让他们可以定居下来生活,作比较长远的打算。城市的归属感会让他们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社会。同时,农民工的市民化还可以扩大内需,解决企业招工难等问题。”卢步东委员说。
“现在更迫切的是建立‘同城待遇’机制,让农民工的就业机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越来越向‘市民待遇’靠拢。”李书福委员告诉记者,“市民待遇”不是单项指标,而应是一个综合制度体系,包括养老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体制、居住保障、人文关怀等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国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将达到1000万套。李书福委员说,希望各地能将目标细化、落实,惠及农民工的廉租房建设,切莫让农民工的安居梦成为一个“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