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8日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8日下午召开记者会。邀请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谈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立国首先介绍了我国民政工作,他说,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提供专项社会服务和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以及“十一五”时期的民政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39.5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4.8万人,城乡6648.5万人次得到了医疗参保参合资助和直接医疗救助。16个省份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各地为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了物价临时补贴。
贯彻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全年下拨救灾资金113.4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9000多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858.4万人次,帮助重建倒塌民房58.5万户,有效应对了多灾并发、重灾连发的严峻形势。
建立完善孤儿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从5个省份扩大到12个,有7个省份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福利彩票年发行量达到968亿元,可筹集福彩公益金297.08亿元。
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出台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后颁布实施,13个省区市有序开展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了“难点村”治理转化任务。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社会组织和全国城市街道社区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探索了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新途径,基本完成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深化殡葬改革,推动一些地方制定了惠民殡葬政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和作用发挥都有了新进展。
2011年,在进入“十二五”规划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相关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改善优抚对象待遇,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烈士褒扬工作,深化城乡基层民主,统筹城乡社区建设,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