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电厂、长沙电厂、株洲冶炼集团日前分别与湖南省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达成二氧化硫交易额2250万元,这标志着湖南省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这也是湖南继成功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等环境经济政策改革试点之后又一项重大机制体制创新。
“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环保机制体制创新
长株潭区域是湖南“四化两型”建设的领头羊,需要在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拟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的9个行业大多属于“两高一低”的企业,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在长株潭区域也不宜再上火电、造纸、有色等重污染建设项目。选择在长株潭的9个行业推行排污权交易,就是希望通过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制约重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为高新技术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最终实现优化经济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
长株潭区域的环境形势,需要实施排污权交易等新型环境管理政策。长株潭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容量已经非常有限,环境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和瓶颈作用日益凸显。通过对长株潭区域的9个行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可以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以最少的资源、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特别是株洲电厂等企业积极淘汰小机组等落后产能,减排效果明显,这些企业的减排为实施排污权交易提供了一定的供方市场。同时,湖南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新建项目多,排污权指标需求量大。供需两旺的市场趋势,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从2009年开始,在国家的支持下,湖南省环保、物价、财政等部门互相支持、共同配合,积极申报和筹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7月,《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之后,湖南省环保厅相继出台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排污权交易工作规程》,省财政厅制定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认真核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和交易价格。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排污权交易将更加有效地促使企业节能减排
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负责人吴小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排污权的购买,会给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可以更加有效地促使其节能减排。而对于卖方来说,排污权还能成为一种具有升值空间的“资产”。
“十一五”期间,株洲电厂积极淘汰小机组等落后产能,二氧化硫指标富余5000多吨,这些指标以每年每吨1200元的价格卖给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企业每年可增加600万元的收入。
株冶集团此次申购了2000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集团总经理黄忠民表示,购买了排污权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松污染减排工作,而是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环境资源有价、使用资源有偿的意识,加大环保投入,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以最小的环境资源代价实现最大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稳步推进,重点突破,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湖南省环保厅介绍,今后,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将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做到“两个坚持、四个强化”。即始终坚持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始终坚持探索创新、稳步推进的理念;强化服务能力,强化舆论宣传,强化基础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湖南将先行启动排污权市场交易,之后推进初始分配和有偿使用;先从长株潭试点,再推广到全省;先从有色、冶金和化工等9个行业试点,再在其他行业实施;先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权,再逐步增加其他污染物种类。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价格标准等制度,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夯实排污权交易的工作基础。建立公正合理的排污权分配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高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水平,加强排污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公平合理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