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围海造地、环海公路建设、盐田和养殖池塘修建等开发活动,渤海大量滨海湿地永久丧失其自然功能,或者成为生物群落较为单一、生态功能较为低下的人工湿地,湿地生态功能、社会效益得不到正常发挥。渤海近岸污染加剧,渔业资源减少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均与湿地面积萎缩存在一定联系。
从大背景看,环渤海区域海洋开发规模加大,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日益凸显。目前相继有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沧州渤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山东蓝色半岛经济区等区域开发正在大规模推进,向海要地欲望十分强烈。资料显示,渤海近期规划填海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岸线约占总岸线长度的2/3。大规模的区域开发,将给渤海海域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多龙闹海”已告终结
省部联动、海陆统筹的治污应该成为常态
此次的省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改委总结出了三条渤海环境转稳的经验,可大致概括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省部联动;海陆统筹,综合管理。
在《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出台前,渤海治污被称为“多龙闹海”,各部委、流域上下游省市都根据各自职能各行其是,导致渤海治污空喊多年而未见成效。这一规划出台后,除召开省部际联席会议,从2009年到2011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促进了地方联合执法,取得较好成效。
“比如编制辽河、海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海洋部门也成了参与者,过去不曾有过。”王斌说,这也符合国际上“从山顶到海洋”的治污路线,实际上就是海陆统筹、河海兼顾。
2010年3月,国家海洋局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联合启动陆源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研究、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等。
海洋环境保护专家指出,越是在海洋开发热度高涨时,越要坚决防止人为割裂陆海间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的内在联系,避免不计代价片面开发海洋的行为。要积极推动海洋产业实现绿色发展,首先要守住环保门槛,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比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开展规划环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海洋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海洋工程项目一律不批。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对于沿海工业区、工业企业和港口码头,要严格环渤海区域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各类涉海项目和沿海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降低和减缓海洋开发的负面影响。在过去6年中,环保部受理的环渤海三省一市建设项目中,批复项目环保投资为1928.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6.09%,对56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暂缓审批或退回报告书。
王斌表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提醒人们,加强渤海海域环境突发事件的风险预防与应急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就需要建立渤海环境监测、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及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海洋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区域潜在环境风险评估预警及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