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6月4日,发生事故的B平台就开始有少量原油溢出。但直到6月21日,公众才通过微博上的消息得知这次漏油事件。作为事故责任方的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和中海油因对公众瞒报了整个事件而陷入舆论漩涡。
渤海湾蓬莱19-3油田是由中海油和康菲合作开发的石油项目,中海油拥有这一油田51%的权益,康菲拥有49%,作业方是康菲。在此次漏油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国家海洋局此前表示,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此次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因此海洋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但这依然难以平息中海油作为油田股东方及引入康菲作业的中方企业所受到的质疑。
7月6日,康菲与中海油第一次面见媒体,当时担任作业方的康菲信誓旦旦地称海底渗漏点已被全部堵住。但是形势似乎愈加严重。根据北海分局的统计数字,截止到8月6日,溢油至少造成5500平方公里的海水污染。而且就在两天前,康菲方面承认,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又发现10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一直被外界指责消极应对漏油事故的康菲石油公司虽然先后三次向公众道歉,但始终未提及任何赔偿事宜。而且时至今日,有关溢油事故的真正原因依然未被披露。
康菲在处理漏油事件中如此“牛气”,除了其自身原因之外,也与我国在处理石油污染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缺乏经验有关。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石油公司在处理漏油事件问题上的态度跟事件的严重性和被污染国的态度有关。他说,如果被污染国的态度强硬,石油公司就能尽快处理漏油事件,因为在治理污染中,石油公司的投入是跟被污染国的惩罚程度成正比的,投入的多少、快慢对解决漏油事件是完全不一样的。
林伯强进一步指出,国家海洋局还没有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损失,虽然不一定十分准确,但可以让康菲知道自己面临的赔偿大概有多少,了解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定的20万元赔偿额太少,对于严重事件就不适用。同时,在与大型跨国石油公司合作时,林伯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用大幅度提高环境污染成本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会使得石油公司在开采过程中更小心,对减少漏油事件有较大帮助。
维权困难赔偿遥遥无期
就在昨日康菲召开媒体见面会的同一时间,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渤海溢油污染维权专题研讨会也在北京举行。由该所30多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接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委托,免费替这些养殖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进行集体维权索赔。上周,已有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生态恢复。
不过,民间维权的难点却在于立案太难。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明远认为,此次案件的关键点是,当事方的地位严重不平等。就本案而言,加害方和侵权方主要是康菲公司及与之有关联的中海油。但受害方在本案里,除了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生物的公共利益之外,还有国家的公共利益和渔民的利益。但渔民这个群体从经济、科技和法律等方面来说与跨国石油公司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衡使法律救济面临重重困难。
另外,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过程通常在空间方面有广泛性,在时间上有累计性,而且具有间接性。通常来说并不是出现污染行为马上造成损害,所以这一系列的特点就决定了案件里的因果关系是非常难确认的。
对于维权的重重困难,与会专家建议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在这次漏油事故中政府和渔民还是比较被动的,许多方面是康菲在自说自话。这样就缺少公信力,所以在调查中需要第三方的参与,但这个第三方不应该是任何一方付钱找的第三方。应该由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利益集团操纵的单位作为第三方,比如有公信力的媒体及非政府(NGO)组织。
目前,盈科律师团对养殖户们的损失进行评估,估计索赔数额会过亿。当天,来自大连的养殖户代表战谊在发言中说,现在初步估计损失每亩2万元左右,由于石油污染是长期性的事情,因此会影响将来的产量,所以损失无法估计。据山东大学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初步预估,按照有关历史的产值,一年约2亿元左右,5年不会少于10亿元,但具体的损失情况应该是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估算。
对于损失赔偿问题,康菲在媒体见面会上称目前还没有收到维权机构的诉讼,也没有收到任何要求赔偿的请求。对于如果有任何要求是否会进行赔偿的问题,康菲公司仅表示“会考虑”。
按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受害各方的索赔之路才刚刚开始,并且会是一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