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查询系统应向社会完全公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个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他首先建议查询系统向社会完全公开。
他称,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只能由部分机关、机构通过申请方能查询相关行贿信息。应该完全向社会公开,不能让好人吃亏,也不能让坏人得到好处。
"收录到这个名单里的都是被司法机关判处有罪的,因而谈不上个人隐私保护什么的,向社会完全公开反而可以防止他们的行贿行为进一步危害社会。"任建明说。
统一惩罚机制应该建立
其次,记者了解,目前的处置权掌握在有关行业或主管部门手上,一旦发现参与招投标单位或个人的污点,其可以作出惩罚性处置措施,也可以不处置,在全国没有建立对有污点的招投标单位或个人再次参与竞标进行惩罚的机制。
任建明建议说:"国家应该统一规定,承包商如果有行贿行为,可根据贿赂情节对其未来再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进行限制,至少应明确该怎样处罚。"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范化之路
●2006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对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范围、申请程序、查询内容、处置办法作出规定,并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于当年1月1日对外受理查询。
●2009年9月1日
最高检修改上述规定,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升级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在全国推广和应用。
●2010年1月1日
华东六省一市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同年,最高检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和对各地查询工作的指导。
●2011年底
将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