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认私藏枪支一项罪
泸西爆炸案发生后,王建福、郑春云都被送进大牢。司法机关扣押了王建福的1700多万元。王建福和郑春云两者之间,没有赢家。
“听说对方要弄死我”
去年11月17日晚上,王建福召集手下员工王飞云等人召开了一个会议。“开会前,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问我明天(11月18日)是否在小松地煤矿上,我说在昆明(实际上在泸西),对方说他老板要找我处理煤矿的事情,我问他的老板是谁?他说我是不是想死,还敢问他老板是谁。我还听人说,郑春云黑社会团伙要把我弄死。”
会议结束后,王建福感觉到危险,连夜带着4名保镖赶往开远躲避。逃跑途中,王建福得到消息,郑春云到昆明调集了10多车人手,他打电话给王飞云说,斗不过郑春云的,一定要忍。王飞云反对说,不忍了,再忍煤矿就要被霸占了。
“我是被冤枉的”
下午3点左右,王建福押进法庭受审。
“我是被冤枉的,指控我爆炸和故意杀人都是冤枉的,我也不敢说我无罪,我只构成私藏枪支这个罪名……”王建福说,他们并没有事先预谋爆炸案,炸药放在水泥房里,只是为了吓退黑社会集团(郑春云犯罪团伙),“小松地”煤矿这样完全处于自卫防范。
雇保镖是为保自身安全
法庭上,公诉质问王建福:“你为何要雇佣多名保镖在身边?用意何在?你是否自制过‘土炸弹’?你以前在公安机关的公诉是否属实?”
“我请保镖是为自身的安全,担心郑春云黑社会团伙把我弄死(郑春云黑社会团伙放话出来,要把我弄死),我没有特别向这些保镖交代过什么,他们只是随时跟随在我身边而已。”王建福说,至于自制的8个“土炸弹”的事,其中两个王飞云拿去炸鱼去了,另外6个是其他人拿去了。对于在公诉机关的公诉,他说有些是事实,有些不是事实。
王建福在法庭上说:“11·18爆炸案,王飞云如果不阻止郑春云团伙,后果不敢想象,他们上煤矿后,如果拉断井下电源,封堵煤矿通风口,100多名在井下工作的矿工将会全部死亡,这种后果没有一个人能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