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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弑母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判死缓
2017年03月15日 16:41:36 来源:扬州晚报

  昨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令对李某限制减刑。对于此判决结果,李某却认为法院判轻了,可以对他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为买彩票多次盗窃母亲钱被发现

  杀死母亲,袭击继父

  李某,1990年生,家住仪征陈集镇。去年2月起,李某因失业又沉迷于购买网络彩票,多次骗取王某的身份证件,从存单中提取了数万元现金。

  王某发现存单被取款后,向李某追要,并声称,如果李某不归还,她就报警。李某承诺定期归还。

  同月12日,李某仍然无力还款,在王某的追索下,答应回家商谈。其间,将王某当场刺死,并埋尸别处。

  去年7月13日晚9点左右,郑某来到仪征陈集镇的家中,李某持木棍击打继父郑某,并谎称王某被他人绑架需要支付赎金,郑某假意同意,并答应带李某到扬州城区取款。

  当晚11点左右,郑某在取款途中,绕到附近一家烧烤店,请老板报警。民警赶至现场进行调查,李某如实供述了杀害王某的行为。

  【庭审】

  受审时表示愿意接受制裁

  今年1月6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出庭受审。庭审中,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其间,他简述了自己的成长环境。“我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母经常出去打工。”李某说,10岁那年,父亲去世,此后,李某有时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母亲外出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时母子才得以团聚。

  平时,他上大学的费用都是母亲支付。在家共同生活时,母子两人并没有大的冲突,一般都是像平常人家那样的吵嘴。母亲对他的教育方式就是“说说骂骂”,对此,李某要么反过来骂几句,要么就装没听到。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死刑;李某的辩护人提出,李某具有坦白从轻情节,被害人的亲属表示谅解,请求判处死缓。

  受审过程中,李某一直神情淡然,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在最后陈述时,他说,“(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我没有需要反驳的地方,我知道自己是犯罪了,我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当天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判决】

  多方亲属谅解被判死缓

  昨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李某因为经济拮据而盗用其母亲钱款被发现,为阻止其母报警掩盖事实,遂采用锐器划刺、割喉等手段致其母亲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控辩双方争议的量刑问题,法院认为,李某为掩盖盗用其母亲钱款的事实而故意杀害其母亲,犯罪动机卑劣,手段十分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李某归案后具有坦白认罪情节,以及多方亲属表示谅解并请求从宽处理等情节,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李某故意杀人的起因、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依法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李某限制减刑。

  在此次宣判过程中,李某和之前出庭受审时的状态相似,在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时打了个哈欠,在宣判过程中,全程面无表情,表面上并无情绪波动。宣判后,当审判长询问李某对判决结果有何意见时,李某说,“判轻了,不需要这样对我量刑,不需要亲属向司法机关求情,可以对我立即执行。”

标签:母亲;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机关;判处死刑;法院;减刑;亲属;出庭受审;公开宣判;继父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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