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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曝光了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乱收费金额高达2270万元。消息一出,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等网站跟帖上万条,多数网友气愤之余,还点出了自己知道的教育乱收费学校名称、收费项目和数额。
教育乱收费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也非常重视。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几乎年年要发通知甚至紧急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坚持“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高校坚决遏制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内容不可谓不具体,要求不可谓不严格。
然而,有了中央的决心,有了教育部的政策,教育乱收费是否真正得到了有效遏制呢?我看未必。2003年2月,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部长周济首次提出“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湖北某报社为创收四处“曝光”中小学,他们的采访很简单,随便找一所学校,拦住一个学生问问学校没给条的钱收了多少,再问问一共有多少学生,两数相乘就知道学校乱收了多少钱。所到之处没有一个校长不花钱消灾。这家报社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当然受到了严厉处分,但有一点不能不承认,教育部的好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实。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绩到底如何?公众的感受与教育主管部门有很大不同。2004年12月的一天,记者参加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宣布,经过对12个省(市)的督察,2004年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4.75亿元。而2003年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8.53亿元。同时,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8月~11月受理的民众举报电话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6%。由此,刘金平给出了这样的结论,2004年教育乱收费得到了“有效遏制”。
真正是“有效遏制”了吗?一名记者当场和主管官员激烈辩论起来,他的意见是,在公众看来,许多地方重点校超越政策底线招收择校生的“寻租”行为持续数年,于今为烈。一些地方重点校收取的高昂择校费成为当地政府的一大财源已成为公开的秘密。重点校竞相乱收费得到政府的鼓励,这种现象在中央督察的百余所学校之外普遍存在,“有效遏制”不过是一种自说自话罢了。
仔细分析,教育乱收费似乎现在也不能说得到“有效遏制”。分析国家发改委曝光的8所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多收了360万元,违反的是关于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的规定;西安美术学院多收了559万元,违反了教育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规定,一句话,此次查处的乱收费都有政策依据。
可怕的是那些没有政策依据的、隐藏较深的乱收费项目。比如,数以万元十万元计的择校费,家长交钱还来不及,更不要说“举报”了。如果你说,你可以不择校呀!不择校就会少花钱了吗?当然不是,北京一名家长曾对记者说,教育部禁止学校以补课为名乱收费,她孩子就读的这所学校就和社会上一所学校联合,建议学生周末到校外补课,但学生还是这些学生,老师还按教学进度讲课,收取的费用倒手还是进了学校的腰包。
哪些是教育乱收费,为什么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相信这些问题很多专家学者已经深入讨论多年了。作为一名家长或未来的家长,人们的期望其实很简单:教育部和其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如果完善政策需要时间,不妨就把网友的“举报”当成查办线索,相信将来曝光的不会仅仅是这8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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