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惩治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全国检察机关查处重大安全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电视电话会议12日在石家庄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会上说,近年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呈多发高发态势,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很多事故的发生与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直接相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具体办法》,规范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机关之间,在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关系、工作程序,细化有关工作制度。
据透露,《办法》将促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进一步加强联系与配合。《办法》草案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调查的,检察机关必须派员参与;没有邀请派员参与调查的,检察机关要主动与同级政府或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联系派员参与。
检察机关的查办重点将锁定五个方面: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负有审批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批准、许可不符合批准、许可的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依法应当查封、取缔和撤销许可的事项不依法查封、取缔、撤销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验收通过或者帮助、共谋掩盖事实真相,导致验收通过或获得许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指使、强令、贿赂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批准、许可不符合批准、许可条件的事项,违法批准验收合格或者制造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介绍,去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件,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6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均派员参与了调查工作。去年1月至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1383件,通过调查发现并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29人,其中涉嫌玩忽职守555人,涉嫌滥用职权49人,涉嫌受贿等其他性质案件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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