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27日从全国政协获悉,政协调研报告中有关“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内容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第二部分第三条“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采纳。
通过政协重点工作的改进创新,来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是去年以来全国政协工作的显著特色。
去年4月至5月,根据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主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刘成果带领“乡村清洁工程”专题调研组对河北、湖南、四川等省的1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进行实地考察,认为该工程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综合性措施,是推动农村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应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国有条件的农村务实推进。
全国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为各方面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就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有深度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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