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李斌、吴晶晶) 城市整洁不应以农村污染为代价,垃圾下乡是典型的“环境不公”……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曾在地方环保部门任职的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指出:“农村环境污染给农民带来的经济、健康损失,是比‘农民负担’更为沉重的负担。”
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达1.2亿吨,且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我国历年堆存的垃圾量已达70亿吨,侵占了约80万亩的土地。“一提到垃圾污染,人们自然而然地想到‘城市公害’与‘垃圾围城’,而垃圾包围农村问题却往往被忽略了。要知道,垃圾围城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农民。”
陈万志委员举例说,重庆綦江县德胜村有一个巨大的露天垃圾场。县城里的生活垃圾,每天源源不断地运到这里,一股股恶息扑面而来,村民苦不堪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四年之久。一位村民发出这样的呼喊:“城里的垃圾只要几天不清理,城里人就开始闹。但城里的垃圾拉到农村一倒了之,农民守着垃圾堆一过就是好几年,却必须忍受。”
多年以来,我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全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农村在为城市装满“米袋子”“菜篮子”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地力衰竭、生态退化和农业面源污染。陈万志委员表示,这种状况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城乡统筹”,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们应该树立城乡统筹的大环境观念,坚决铲除垃圾下乡现象,最大限度地弥补对农村环境保护上的欠账,以环境公平促进社会公平。”陈万志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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