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及隋、唐,上承前代门阀政治的遗风,官修氏族之典,家藏谱录之书,取士选官尤重家世,家之婚姻更讲阀阅,目的是要“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甚至还用法律规定来确保“主”对“奴、仆”和“部曲”的压迫权。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不独旧族会继续恃势作威,而且新贵也往往肆行不法。所以,“权倖之暴,亡人之家,赤人之族,为害甚于虎狼”,在唐朝初年,就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祸患。
但是,在唐朝重新实现了全国统一的政治格局之下,如果想要保证长治久安,就必须抑制豪强,否则不仅百姓遭殃,而且势必还会危及唐王朝的统治和国家的统一。然而,出身于世家、依仗关陇豪族力量夺得天下的唐朝最高统治者,是不可能自觉地悟出这个道理的。
例如,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的第三子蜀王李恪有个姓杨的妃子,此妃子的父亲杨誉,自恃是皇亲国戚,在京城滥施淫威,争夺官婢,触犯国法。当时,担任刑部都官郎中的薛仁方,依法将杨誉拘留并进行审讯。按司法权限,刑部的都官司完全可以审理争夺奴婢之类的案件。但是,当杨誉的身为“千牛”(即唐太宗的侍卫官)的儿子在殿廷之上陈诉说:五品以上的官,如不是犯谋反叛逆之罪,就不得拘留。并反诬薛仁方,是以杨誉为“国戚之故,横生枝节”。唐太宗一听,即刻勃然大怒,他恨恨地说:“知是我亲戚,故作如此艰难!”当即下令:“杖薛仁方一百,解所任官。”可以说,这是唐太宗作为唐朝新贵总首领的一种本能的反应。
当时,魏征挺身而出,为薛仁方进行辩护。他上奏说:“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乎!”并怒斥那些“旧号难治”的世家贵戚,简直是一伙危害社稷的“城狐社鼠”。若不严加防范,无异“自毁堤防”。同时,他举述汉、晋以来,不能禁御世家豪强的历史,痛陈唐高祖武德中(618年——626年),世家贵戚“率多骄纵”的现实,谏言唐太宗不要姑息养奸。否则,“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而且,魏征还顺着唐太宗好大喜功的心思,乘势给唐太宗戴上了一顶高帽子:“自古能禁断此事者,惟陛下一人也。”由于魏征能如此巧妙地晓之以利害得失,唐太宗终于接受了魏征的建议。他对魏征说:“诚如公言,向者不思。”承认自己原来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因而取消了对薛仁方撤职的命令。
四年之后,即贞观十一年,颁行《唐律》时,唐太宗又将魏征建议的“按举不法,震肃权豪”,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制定了一些约束豪强恣意横行的刑律。其中如:“因官人之威,挟持形势,及乡闾首望豪右之人,乞索财物者,累倍所乞之财,坐赃论减一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正是因为有了这类的法律规定,并鼓励严格执法,贞观时期,才出现了“制驭王公、妃子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的政治局面。
虽然经唐太宗将“按举不法,震肃权豪”定为唐朝的一项国策,但是认真实行这一国策的,也诚如魏征所言,惟唐太宗一人而已。通观唐代历史,权倖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诛,比比皆是。虽有一些廉能之吏冒死严格执法,亦未能扭转权豪逐渐坐大的趋势。最终,唐朝因对权豪扰法擅权,“制之不得其术,故其终困以此”;对藩镇割据,控驭不得其法,“至于唐亡,其患以此”。
自唐朝灭亡以后,在五代五十余年间,其余毒愈演愈烈,方镇、权豪上下肆虐,致于天下分裂,世道大坏,社会动荡。宋代欧阳修考究唐朝败亡之由说:“其祸乱之来有渐积,其渐积岂一朝一夕哉!”及其大患已成,“大势已去,虽有智勇,有不能为者矣,可谓真不幸也”。其更不幸者,则是黎民百姓。五代之时,藩帅劫财成风,甚于盗贼,强夺枉杀,无复人理。藩镇视人命如草芥,动辄以族诛为事,滥刑之害,荼毒四海,殃及万方。清朝雍正时期的史学家赵翼读《五代史》一书时,曾经哀叹:“民之生于是时,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乘五代乱极,宋太祖起于介胄之中,拥兵政变而践九五之尊。其开国以后,南征、西讨,使中原重归一统。其所采取的削藩镇、收财权,以文臣知州、县事,并以严刑峻法惩治贪赃之吏,诸如此类的治国措施,历来为后人所称道。但是,宋太祖并没能像唐太宗那样,在“按举不法,震肃权豪”上带个好头,反而以姑息纵容权豪,作为释除将帅兵权的筹码、作为驾驭宠臣爱将的手段。例如,在建隆二年(961年)宋太祖赵匡胤对握有重兵的故人石守信、王审琦等人搞“杯酒释兵权”时,对这些人说:“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以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尔。卿等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饮酒相欢,以终天年。朕且与卿等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赵匡胤正是以这杯许以“多积金钱”、“择便好田宅市之”、“多置歌儿舞女”、“且与约为婚姻”的,代价十分昂贵的“酒”,才诱迫得石守信等人“乞罢典兵”而交出兵权的。
又如,对帮助他夺取帝位的赵普“聚敛财贿,强市人第宅”,赵匡胤也是百般包容、竭力庇护。宋代史书记载,宋太祖在赵普任宰相时,因车驾出宫,忽然临幸赵普之第。恰遇割据两浙的钱俶遣使致书于赵普,并呈送“海物十瓶”。因宋太祖来的突然,那十瓶海物置于廊下,没有来得及收藏,被宋太祖看见,他问赵普瓶中为何物,赵普回答是海物。宋太祖说:“此海物必佳。”即刻命人开启,结果发现,十个瓶子里“皆满贮瓜子金”。赵普惶恐地对宋太祖说:“臣未发书,实不知。若知之,当奏闻而却之。”宋太祖却笑着说:“但取之无虑,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耳。”他命令赵普,对钱俶所送重贿,要“谢而受之”。后来,赵普在京城开封所建豪宅,“皆用此金所修”。当御史中丞雷德骧劾奏赵普强市人第宅、聚敛财贿时,宋太祖竟然斥责雷德骧说:“汝不闻赵普乃吾之社稷臣乎?”命左右将雷德骧拖下殿,在殿庭中狂拖数圈后,又召之上殿,训诫雷德骧“今后不宜”管这类事,这次“且赦汝”,此事“勿令外人知也”。宋太祖这种驾驭权臣的政治手腕,对权倖但行姑息纵容的策略,在整个宋代竟然被传颂为“君臣知遇”的美谈。
再如,对镇守关南的大将李汉超强娶民女为妾及贷民钱不偿,宋太祖也是巧言相辩。当苦主诉至京城时,宋太祖召之相问:“汝女可嫁何人?”讼者答:“农家尔。”又问:“汉超未至关南时,契丹何如?”答说:“岁苦侵暴。”再问:“今还有否?”答说:“无也。”最后,宋太祖对这个告状的农民说:“汉超,朕之贵臣。汝女为之妾,难道不比为农妇强?假使没有汉超在关南,汝家尚能保住所有货财吗?”在进行了这番斥责之后,他命人将讼者遣送回乡。
前有车,后有辙。宋初,宋太祖首开姑息权倖之门,但当时尚能严惩下层的贪官污吏。到宋神宗时,苏颂援引“刑不上大夫”之说,建议对赃官免“黥”刑,为朝廷采纳。自此,宋代官员犯赃罪当以死相抵者,例不加刑,永为定制。当时议论以为,苏颂一言而除“黥刺”,是仁人之言。由此可见,姑息之风已经泽及所有官吏,庇奸养贪被视为善政。对于不法官吏的非法诛求,自然也就不再深究。
在贪官污吏充斥官场的同时,随着以往世族的衰落,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土地交换的频繁(当时谚语称“千年土地易八百主”),宋代产生出大批的庶族地主。这批新生的地主阶级,或勾结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或以财大气粗横行乡里,或纳粟买官以为政治保护,形成了新的土豪劣绅阶层。土豪劣绅与贪官污吏,同恶相济,使得平民百姓的境遇更是雪上加霜。由于土豪劣绅、贪官污吏人数众多,所以其对民众施加的伤害与残虐,比起那些为数不多的权倖豪族还要严重许多。因为对贪官污吏已不适用死刑,对土豪劣绅至多只是略加薄惩,而且还需要遇上一个千载难逢的清官才能施以薄惩。所以在宋代,能将因残虐百姓而犯死罪的土豪劣绅,判处杖二十、发配、编管的地方官,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清官了。
在权倖豪族、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三位一体的压迫之下,使得宋代的黎民百姓,“罹昔所未有之害,有不可胜穷之忧”。由于北宋朝廷一味地姑息养奸,最后终于将百姓“逼上梁山”。北宋末年,宋江等人起义于河朔,要“替天行道”,自己动手铲除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方腊起义于南方,凡捉到官吏,必定全部杀掉,唯恐有一个贪官污吏漏网。当时有人剖析其原因时说:“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纪极,怨痛结于民心,故至此也。”
北宋灭亡以后,至于南宋以及元、明、清三代,凡八百余年间,权倖豪强、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作为封建统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其间,虽然出了一个严惩赃吏的农民皇帝朱元璋,但他也没能想出抑制豪强的好招。只有到了现代,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才将这些荼毒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恶瘤彻底割除,完成了孙中山先生想做而没能做到的事情。
现在,古代社会虽然已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是封建社会的余毒并没有完全肃清,历史的沉渣有时可能还会重新泛起。现今,我们从不得不面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身上,就又一次看到了古代豪强、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阴影。所以,在坚决“打黑除恶”的同时,探究一下这种沉渣的历史渊源,剖析一下这类沉渣的历史教训,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