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官方今年起将在“专业性比较强的一些公务员岗位”,以聘用方式进用台湾人。对此,台“行政院陆委会”官员表示,两岸条例第33条的规定,“台湾人民不能担任‘陆委会’公告禁止的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构的职务” 。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相关官员表示,福建省打算招聘的职位是应属省级公务人员,依现行规定仍在禁止之列。如果台湾民众担任这样的职务,将违反上述法律,可以处新台币10万到50万罚锾。
根据新华网2月3日报道,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丛远东日前向新华社记者透露,2010年福建探索在专业性比较强的一些公务员岗位招考台湾专业人才,用聘用制方式吸引台湾管理人才参与福建的管理工作。
丛远东表示,福建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吸引台湾人才来闽就业创业,近年来台湾管理、经贸、科技等各类人才约10万人次来福建工作,进一步推动了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2009年,福建出台了台湾学生在大陆高校毕业后在福建就业的相关政策,这是大陆事业单位引进台湾人才的一个突破。“现在已经有一名博士生、一名硕士生正式到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就业。”丛远东说。
据介绍,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福建省率先开始台湾专业人才评审大陆职称试点。2009年厦门长庚医院17名台湾医生通过评审,成为第一批正式获得大陆卫生高级职务资格的台湾医生。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三个文件近日下发。福建还专门设置了闽台人才交流合作专项资金,对两岸专家的交流给予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