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9日报道 今日下午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三)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吴邦国]: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是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法律体系科学统一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对现有法律进行全面梳理。从清理情况看,有的法律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的法律规定之间不尽一致或不够衔接,有的法律因配套法规的缺失影响有效实施。 [15:13]
[吴邦国]: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作出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废止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8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二是作出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件法律的141个条文作出修改,并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补充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抓紧进行修改。三是督促国务院和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并明确今后在确定立法项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时,要拟定配套法规,争取与法律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