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在加强清理积案的同时,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经过深入细致排查,各级法院共清理出2007年以前积累的执行案件347.9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清理积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清理目标和具体要求,及时检查工作进度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督导组进行巡回督查,对一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使一大批积压多年、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执行案件得以解决。
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合力缓解执行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果。
切实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行,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