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1日电
养老,是所有人都绕不开的话题,也是我省全国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有一类老人,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王卓辉委员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这类老人,就是失能老人,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赖他人照料的老年人。“截至2009年底,我国城乡失能老年人口为960万,加上生活半自理老年人大约为3500万人”。
王卓辉委员说,这些年失能老人越来越多,相关的养老社会服务却远远滞后。“探索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照料保险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服务问题。”王卓辉委员建议,尽快建立完善专业性老年服务机构、家庭成员、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特殊养老服务体系。
鞠雅莲委员指出,这几年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推进,给大量高龄、独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解决了一些困难,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
鞠雅莲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进行科学论证,对居住人口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大型住宅区,在项目规划时,就把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必备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纳入规划设计,合理科学地划分功能区。
王卓辉委员很赞同这一建议。他认为,还应转变财政投入体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并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
委员们指出,应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增加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鞠雅莲、陈重华等委员认为,应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服务市场需求激增,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开始关注这一领域,但民营资本参与其中还存在很多障碍。
陈重华委员建议,应抓住“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契机,充分体现多元化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规划精神。在政策层面,明确民营资本在行业准入、项目报批、土地供给、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意见。在监管层面,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避免养老设施变相建设或被转为盈利性设施,保障养老设施的公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