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昨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报告中谈及国家赔偿工作时指出,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
王胜俊指出,去年认真做好国家赔偿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由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就侵权事实确认、损害赔偿标准等进行陈述和辩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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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审理被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刘志新说,早在2002年,就提出对国家赔偿案件实行听证,其后,最高法倡导各级法院试行国家赔偿听证。后来因种种原因,最高法没有形成正式的文件下发全国法院执行。但是,目前在各法院试行的基础上,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
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以前一般是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背靠背”互不见面。目前的听证是参照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一般的开庭审理,但不叫开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并各自举证和质证。
刘志新说,引入听证后,有利于法院更好地查清事实,单听一方容易产生偏颇。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比较简单,比如你被错误关押了多少天,每天的赔偿数额都是固定的,但对于非刑事的国家赔偿案件就比较复杂。引入听证对双方都有好处,既给了赔偿请求人说话的机会,也让赔偿义务机关有申辩的权利,以免赔偿请求人漫天要价。目前,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听证的效果很不错,很多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在进行案件听证后,双方能互相沟通和理解,达成了调解协议。
刘志新称,国家赔偿案件听证,不会像水价听证吸收社会力量发表意见,国家赔偿案件有其特殊性,不像一般的民事案件,没有陪审员参与,也不好吸收其他社会力量,至少目前的时机还不成熟。
报告·数字
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万件,同比上升7.7%。
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1万件,同比上升10.5%;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31件,同比下降6.3%。
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最高人民法院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11个司法解释、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各级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5万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审3.2万件,同比上升6.2%。
报告·去年工作
“打黑除恶”判处3231人
去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
王胜俊说,去年,中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7万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指导相关法院严格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院13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王胜俊在报告中指出,去年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举报线索,坚持主动抓、主动查,不隐瞒、不掩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去年,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7人。
报告·今年工作
征地拆迁等案件要妥善审理
在谈到今年工作时,王胜俊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分裂、恐怖、渗透、颠覆等犯罪活动。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支持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王胜俊还指出,要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