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个由100多名律师组成的公益律师团,受500多名惠普笔记本用户(这一人数每日都在递增)的委托,借着一年一度的“3·15”东风,向世界500强、知名PC制造商HP(惠普)吹响了集体维权的“集结号”,希望后者召回其认为的“问题电脑”,但这一目标要达成不是易事,除了利益诉求的不同,还有中国召回制度法律上的空白……
100多名律师组成公益律师团向惠普讨说法、国家质检总局已宣布受理律师团的申述
黑屏闪屏比比皆是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的大四学生小郭,今年2月10日,正在使用的DV2207型号的HP笔记本又一次遭遇了老问题———花屏。这款于2007年3月10日、耗资8150元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到2008年11月12日,已换过三次主板,前两次是因开机黑屏并报警,后一次则是花屏。而之后“使用过程中,温度一直过高”,后经工商部门协调,他的电脑升级保修期延长到去年的11月底。
电脑今年再次出问题后,他在网上找到了很多有着相同遭遇的网友。其中一拨人跟他的问题完全一样,电脑花屏、蓝屏、黑屏、分屏、烧主板及显卡,后期换了其它型号的显卡,机子同样高温导致频繁烧坏主板,黑屏开机一长两短式报警;另一拨人电脑所遭遇的问题,则是由前期屏幕下方的亮线闪动发展到后期的全屏闪动。网友把两种问题分别简称为惠普“黑屏门”和“闪屏门”。来自全国各地的HP用户,通过数十个QQ群联络,并组建了一个名为“惠普不靠谱”的论坛,互相传递着自己的遭遇,相互支招如何向惠普维权。
一开始,惠普售后工作人员以他的发票不是个人发票为由,拒绝小郭免费维修的请求。他便投诉到315网站,并要求惠普公司全额退款。此后,几番交涉,惠普方面从一开始不答应免费维修、到答应免费维修、接着答应换新机随之又反悔,然后又主动联系答应换机。“一会儿一个说法,我怒了!” 3月3日,小郭拒绝惠普换机。
在两次被海淀法院拒绝立案后,小郭整理好自己的投诉材料,寄给了一个网友告诉他的法易网惠普电脑质量问题公益律师诉讼团,并委托他们替自己维权。
吹响“维权集结号”
组建惠普电脑质量问题公益律师诉讼团的想法,源于法易网CEO王丰昌,他和他的同事也遭遇到小郭类似的问题,加上发现出现类似问题的惠普用户不少,便萌生了集体维权的想法。
1月29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成为唯一受托人全权处理惠普电脑集体维权事件。律师团原定于3月4日从160多名委托人当中挑选11名典型案例,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但律师团考虑到“对于产品质量纠纷,个案诉讼只能解决具体消费者的个人问题,并不能带来群体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维护全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因此,我们结合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与材料,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行政申诉,并提出要求召回等请求。”
3月5日,惠普用户集体维权律师团代表170余名惠普用户向国家质检总局以快递的方式提交了申述书。不过两天后,质检总局人士对媒体表示并未收到投诉书。本月12日上午,律师代表团派出一位温姓律师前往国家质检总局现场补交申述状,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责令被申诉人对其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公开明确说明,并提供让消费者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歧视性差别对待中国消费者一事进行公开道歉;要求或建议被申诉人召回相关笔记本电脑”。
截至记者发稿时,向集体维权律师团寄送投诉材料的惠普用户已超3500人,而正式委托律师团为自己维权的消费者数量超过500人。
惠普态度一直强硬
王丰昌说,自公益律师诉讼团去年12月26日组建以来,惠普公司迄今没有与他们正面接触,“惠普态度一直很强硬。”
3月10日,针对公益律师诉讼团向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行政申述一事,在一些媒体的追问下,负责中国惠普公关事务的伟达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代表中国惠普向外发布了一份通告,对外宣称“针对未证实事宜,惠普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
羊城晚报记者收到的这份通告中,惠普表示2007年11月已对部分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推出了有限保修服务完善计划,包含在该维修计划中的特定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所产生的症状是常见的,惠普已通过了多种途径通知中国客户该维修计划。但公告中,没有明确回答能否对上述问题笔记本电脑进行召回一事。
昨日,羊城晚报记者再次联系上负责中国惠普公关事务的马小姐,她表示目前惠普暂无新的回应。记者追问,最近有消费者对外公布一段录音,当中显示在商量产品更换问题时,售后服务人员告诉他,要解决产品问题,必须先到消协撤诉,对此惠普有何评价?马小姐说:“对这一事情,暂不发表任何评论。”
在中国惠普给出这个公告后,律师团一直在酝酿如何回应这一公告,并打算于近日推出。不过,昨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已对外宣布受理了律师团的申述。公益律师团副团长王昱丰说:“如果惠普不主动接触我们,我们目前是绝不会主动去找惠普的。”
能否召回不明朗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媒体表示,已接到某律师代表60名消费者对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的投诉,已组织开展调查。王昱丰说,3月12日第二次补交了申述状,而时隔一天质检总局就确定了受理,这是中国网民热切关注的结果。但事情会不会按照他们希望的结果进行呢?王丰昌说,向质检总局申述是一种尝试,能否达成对惠普“问题电脑”的强制性召回,结果并不明朗。“缺少相应的法规,有关部门很难强制性召回。”不少消费者对强制性召回并不看好,这也是“惠普能对中国消费者态度强硬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中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设既滞后且薄弱,直到2004年才出台了第一部有关具体产品召回的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而时至今日,也仅在汽车、玩具、药品和食品四个领域,有着召回制度的法规依据。而美国1972年就颁布《消费品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有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截至目前它已对超过4000种产品发布召回,召回范围包括了几乎所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产品。
去年12月26日通过的、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第46条明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但这一宽泛的、抽象的定义,并没有涉及如何落实召回的具体制度。
王丰昌说,如果效果不如预期,律师团会按原定计划,重走公益诉讼的路子,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