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府的公民动力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
两年来,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这对于过去“视不公开为常态,公开为例外”的中国而言,不啻于一次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巨大改变。
受《条例》激励,众多普通公民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他们中有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执着者、有为淬炼社会规则的公益申请者、更有以监督政府为旨归的学者。他们充当着新法规实施效果的试金石,同时也见证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坎坷历程。更重要的,正是他们的努力,让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迈出了一些实质性的步伐,让《条例》从纸面走向现实。他们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的真正动力!
公益行动者:一切为了规则
两年来,不断有人以普通公民身份,为社会公益目的,向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也正是这些“公益行动者”,见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艰辛与挫折
本刊记者/马军
以一人之力,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和机构发出申请,要求公开三峡建设基金详细情况——在不少人看来,这多少有点儿像是唐·吉诃德式的挑战。
但任星辉并不这么看待自已。他只是要做一个实验,一个有关承诺与践约的实验。通过这个实验,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人们本来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又如何去获取这种权利。
任星辉的实验
任星辉的行动源于一个偶然获知的“秘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除西藏外,全国居民每用1度电要为三峡建设工程多缴3厘钱——最多达7厘。这项收费据说在2006年就筹得数百亿资金。
钱究竟花到了哪里?这引起了他的好奇。他决心按照2008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申请公开三峡建设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
为此,这位供职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的年轻人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在填写申请表时,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一栏,他写下“科研”二字。
但有关部门的回复却是:相关信息“与您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并无直接关联”。
这个理由完全出乎他的预想。“先不说我有研究需要,生活中我是电力消费者,我付了电费,我有权利知道他们是如何使用电费的。”任星辉曾想过,对方也许会拿“国家机密”“商业秘密”这类常见理由来搪塞,“哪怕说这个回复的工作量太大,没法公开,至少也能拿到台面上说事儿”。
任星辉决定诉诸法律。他说,换作任何一个公民,都会在这时深感自己的弱小。“如果这些权力部门不信守承诺,你能怎么办?”在任星辉看来,《条例》就是政府作出的一个承诺。
今年1月,在行政复议无效之后,任星辉转而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公布更为完整的三峡基金使用情况。北京市一中院拒绝受理。4月21日,任星辉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他预料到北京高院很可能将驳回他的上诉,但这个程序他想走完。
因为在任星辉看来,假如行政部门不能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长此以往,将自然而然造成民众对法律规章的漠视。他坚信,对规则的基本尊重和遵守,是这个社会转型的前提。
“你觉得这跟唐·吉诃德有关系吗?”任星辉如此反问。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虽然在这次信息公开申请中接连碰壁,但他相信窗户并没有完全关死。在今后别的研究项目中,只要有需要,他还会随时发起申请。
实验走到这一步,许多人都相信,这个故事该结束了。但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的王锡锌教授还抱有乐观。
此前,王锡锌就让手下的研究人员关注这个案例,并进行评估,因为这个案子是两年来第一次涉及到《条例》第13条也即有关申请目的条款。
他介绍说,在国际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一般不问目的,比如近些年美国老百姓申请公开最多的是有关不明飞行物的信息,虽然这与个人的“生产生活”没有关系,但这并不能成为政府拒绝公开的理由。
王锡锌还在观望。最高法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即将出台,他估计,北京高院对任星辉案的裁决,可能会等到这个司法解释出台后再作出。“也就是说,还存在变数。”
“啃骨头”与“拧螺丝”
与任星辉比起来,身在深圳的吴君亮运气要好一些。这位深圳某资产管理公司的CEO,几年前就组建了一个“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团队,主要申请财政预算公开。
事关“钱袋子”,这在目前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中是最难啃的一块骨头。在2008年5月《条例》实施之前,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其他途径来啃这块骨头。
《条例》实施之后,吴君亮团队一鼓作气,向卫生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人民银行等10多个部委,以及上海、北京、广州等十几个城市发出了预算公开的申请。
这当然是一种试探性的“海撒”。起初他们的申请无一例外被拒绝,有的说公共预算属于机密,有的则说预算内容跟他们无关。但是意外地,2008年他们从深圳市政府拿到了被认为是新中国第一份公开的市级政府预算。
不过这样的成功案例屈指可数,“反复申请”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拒绝的“理由”也是多种多样。最多一次,吴君亮团队曾向一个部门连续发出过9次申请,特别让他惊讶的是,每次对方都能找到拒绝公开的不同理由。
许多法律界的朋友包括一些知名的律师和学者,都建议吴君亮提起行政诉讼,并有意提供帮助。但吴君亮和他的团队经过几次沙盘推演,还是忍了下来。“我们毕竟是业余从事公益,为社会进步尽些心力而已。跟政府打官司,现在既无胜算,也耗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
相对于任星辉的实验和吴君亮的“啃骨头”,北京的杨慧文律师把他的73次申请,看作是一次又一次地“拧螺丝”。
去年4月,杨慧文向北京市73个委、办、局发起申请,要求公开这些部门的公车接待、公款消费等信息。
在这些部门中,既有公安局、地税局这样的大部门,也有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西客站管委会这样的小单位。在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甚至还包括“有没有小金库”这样的内容。
杨慧文当然知道没有一个单位会自曝有小金库,但他表示自己这样做,没有别的目的,就是为了淬炼规则,让规则神圣化。
在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杨慧文曾是一个大型钢铁厂的工程师。以前他把自己看作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现在他决定做“拧螺丝”的人。“在一台运行的机器上,难免有一些松动的螺丝,当人们去拧这些螺丝时,也许拧不动,也许会打滑,但至少能给出一个警示或推动。”杨慧文说。
与任星辉一样,杨慧文也无法忍受人们对于规则的漠视,这位曾经的技术主义者,如今转而信奉规则。
为了这73份申请,杨慧文花了整整两天时间,从网上收集这些部门的地址、电话等,然后花800多元将73封申请书全部发特快专递,确保对方收到。申请是以公民而非律师的身份提出,目的是要用纳税人的身份去告诉对方,有人在盯着你,提醒对方按规则办事。
绝大部分部门给了他回复,但杨慧文说比较完整的答复只有两份。这其中,最让他气愤的是信访办一名工作人员的态度,当他打电话过去催要回复时,对方反问他:这些信息是报给领导看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杨慧文把政府部门的回执细心地装订成册,很厚,犹如一卷大部头的百科全书。“就当留个纪念吧。”他说。
他甚至还特地写了一份总结报告,发表在互联网上。对这73次申请,他的结论是,从答复认真度来看,大多数行政部门都给人一种敷衍应付的感受。并且从他拿到的回执编号上看,很多都是有关部门的第一份答复。杨慧文认为,这至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建设、人员配备、流程顺畅都有意义。
公民意识觉醒
自2008年5月《条例》实施,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以普通公民身份,尝试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其中一些人带有志愿者色彩,他们申请信息公开出于公益性质,因此也被称作“公益行动者”。
除任星辉、吴君亮和杨慧文之外,在公益行动者这个名单上,还可以列出更多的姓名。比如向发改委申请4万亿投资公开的上海律师严义明;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递交7项不同申请的市民王清;向沈阳市财政局等部门申请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的辽宁律师温洪祥;向海淀区环保局等部门申请某房产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北京市民朱富祥……
这个名单随时间而递增。虽然这些公益申请多以失败告终,但北京传知行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仍极为看好其意义和作用。
“就好像星星之火燎原一样。”郭玉闪说,“《条例》出来后,法学界都知道这是件好事,但老百姓不一定知道,知道了也未必会去使用。但现在发生了变化,社会基层中有这种意识的人在慢慢增多。”
在郭玉闪看来,《条例》为民众保障自身权利提供了一条通道,而申请者不断地涌现,进一步证明《条例》将成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点。
这一观点也为吴君亮、严义明等人坚信。吴君亮觉得,这就是一种“公民意识觉醒”。他认为这个社会的进步,有时需要技术性地一步一步推进,需要公民志愿者一点一点推动。
吴君亮这几年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掉入情绪的陷阱。如今他的团队更注意对自己的申请行动进行详细记录,因为他相信,这些记录将会有历史价值——让后来者了解这条路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一个市民的“解密”之路
在遭遇暴力拆迁之后,他们踏上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权之路。尽管时有不顺利,但他们相信,“一件不可能的事,做的人多了,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本刊记者/李邑兰 文/周潇枭(发自北京)
因为成天研究政府文件,王志勇对文件编号都有了条件反射,张嘴就是一串数字,还能准确说出哪条哪款讲的是什么内容,听得不明就里的人直咋舌。
王志勇今年40岁。7年前的一天,王志勇和家人在睡梦中被人从家里抬到屋外,在不到40分钟时间里,他的家被强制拆迁,所有财产均埋入砖头瓦砾之中。他们的遭遇成为建设部当年通报的6起典型暴力拆迁案例之一。
原本,这件事可能就随着时间的流逝永远成为过去了。要不是无意中看到一份政府文件,他还不知道关于拆迁、关于安置,关于他自己的房子,竟然还有这么多他所不了解的“秘密”。
从此他开始了维权之路,试图去弄明白更多的“秘密”。
被“消失”的安置房
拆迁前,王志勇一家三口住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椿桥路,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
2003年,村民们获悉,万柳地区共476万平方米的土地要被政府征收。
由于与拆迁方就拆迁安置补偿金额达不成共识,王志勇还专程请了律师,向北京市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哪曾想,白天刚接到延期拆迁的通知书,夜里强拆就发生了。
“当时我们都以为,是为了奥运会,为了城市的绿化工作,为了国家的利益,让我们把地给让出来,最后都被迫签了协议。”同为300户居民维权代表之一的潘福顺说。
其时,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3600元。房子没了,一半村民就近搬入汇新家园的四栋楼,当时价格为每平方米6000元;另一半村民则选择更为便宜,但相对偏远的地方居住。王志勇属于前者。
2004年,王志勇去办理新房子的房产证,在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交涉时,却被告知房产证不能办理。一头雾水的王志勇于是决定去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去找寻自己所住楼房的相关信息。
无意中发现的“1478号”文件,让王志勇震惊不已。“我发现,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在拆除房屋之前,是应该先配备拆迁安置用房的!”
“1478号文件”全名为《关于开发建设万柳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为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0年9月27日印发。文件写明:这个二期工程就在万柳小区里,建设内容为拆迁安置用房、商品住宅及配套。
“我们的拆迁安置用房去哪里了?”王志勇愤怒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些信息,让我们吃哑巴亏?”他决意要讨个说法。
消息传开后,村民们自发集结,选出5名代表,王志勇是其中之一。他们凑份子请律师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争取我们应有的权利”。
诉讼的路走得并不轻松,败诉是家常便饭。2005年,王志勇因身体原因,辞掉了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全职“维权”,靠着村委会每月发的300元下岗费和老婆打临时工挣来的微薄收入过活。
不了解的“秘密”
随着两年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王志勇们的维权也迎来了新转机。
《条例》明确规定,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信息发布的公开及时。这在王志勇看来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我们能得到更多文件,上诉的渠道也增多了”。此前,他从未想过从政府的渠道获得文件,有自己弄不明白的信息,他一般的做法是,自己去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资料,或者咨询身边懂法的朋友。
而《条例》的实施让他们可以获得更多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008年6月23日,《条例》实施一个多月,家住汇新家园一、二号楼的居民康红捷等123人,便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查询海淀区万柳汇新家园一、二号楼使用土地的权属证书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该申请很快就得到了回复。王志勇也在同一时间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有了回音。
王志勇这才知道,“原来我住的汇新家园三号楼,未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竣工验收,就已经投入使用了!”他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我们住的这些楼,才是真真正正的违章建筑。”维权代表们为此痛心不已。“我们住的小区什么都没有,没有绿地,漏水、裂缝,容积率还高,简直就是‘鸽子窝’,”跟旁边更标准的商品房比较起来,这其中的落差感很大,“我们当初买房的价格,跟旁边商品楼差不多一个价,但差距却这么大!”
他们这才意识有多少“秘密”是他们原本并不了解的。“我们就是希望政府能将当年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实施条款等公布出来,这样我们才能知道真相,拖欠我们的东西才能得以兑现。”王志勇说。他期望信息公开能给包括他在内的300户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申请难题
但即使有《条例》在手,王志勇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常常也并非那么顺利。
2008年,王志勇们去北京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申请信息公开。据说一位处长见到他们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找保安来,把你们抓走。”
北京市档案馆,后来成为专门保存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资料的地方,王志勇总共去过4次。前3次是在《条例》颁布之前,档案馆的大门是敞开的,王志勇可以自己查询分门别类的卷宗。但第4次去时,却被拦在门外,被告知按规定要有北京市发改委开具的介绍信,才能获得相应的文件资料。结果,王志勇只能在电脑上查询出文件的具体卷宗、文件号后,让工作人员代为领取,其他相关资料,王志勇都接触不到。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反而对这些信息管得更严了。”王志勇抱怨道。
申请程序的繁琐也让他头疼。2009年3月27日,王志勇和另外4名村委会代表,一起去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信息公开。依照规矩,王志勇需将自己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到的诸多文件,分别单独填写申请单。他们找到海淀区政府,请求出示海政报(1996)42号,这是一份有关征地转工的文件,结果区政府只给了文件的一个封皮,即第一页,后面的具体内容却没有。
2009年9月7日,王志勇接到区政府下达的“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让王志勇对申请的信息内容进行补充。王志勇们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不到一个月,又接到区政府的“补正申请告知书”。
“政府有关拆迁、征地、赔偿的实施信息,与我们利益密切相关。正是因我们不知道政府究竟是怎么落实上头的各项政策,我们才提请信息公开,如果我们知道文件名称,还需要走信息公开的申请道路吗?这不是故意为难我们吗?”王志勇质疑道。
他还反映,无论是规划委、发改委、建委,还是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的信息多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不给登记回执。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给回执的现象,王志勇只能通过邮寄方式,将自己想要的信息打包列在邮件中。因为邮件包裹是有回执签单的,通过这种方式,相关部门给予回应的几率便高一些。所以,即便住在离区政府很近的地方,那些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花费的邮寄费用,还是省不了。
两年来,撬动政府敞开“信息透明”的门,这条路王志勇走得并不轻松。但他固执地坚持着。他不知道的是,北京市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像他这样,就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向政府提请信息公开。官方数据表明,仅2009年一年就收到6889件信息公开申请,而这些申请者,大多为房产遭受拆迁的普通市民和村民。
“一件不可能的事,做的人多了,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王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