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16日做客新华网,就“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的转型与转变”这一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在网上,很多人对依法治国方面提出了他们的提问。关于人大在依法治国方面的作用,能否请您给大家做一个解答?
[严隽琪]依法治国是我们基本的治国方略。所以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人大的第一职责是立法,今年两会在吴邦国委员长代表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里明确宣布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样短短的一句话,分量是非常重的。因为这个任务是重大而艰巨的,立法的工作量非常大,每个法律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协调,而利益协调的难度也非常大,往往是意见交锋的很激烈。我觉得宣告这个任务如期完成是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也是我们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它是有衡量标准的,社会各个法律部门都要齐全,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要有制定,而且内部做到和谐、科学统一。我认为法律体系的建立,使中国向现代化国家、向法治国家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但是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法律体系,它不是一劳永逸的。所以在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把法律建设分成三个层次:如果大家共识比较一致的,比较成熟的,那就抓紧时间及时制定法律;如果大家认识还很不一致,但是现实生活中又非常需要的,那就给一个原则的规定,使大家能够在原则的框架上进行探索,今后等时机成熟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三是通过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先让大家有一个规范可以去操作。
但是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法律体系,它不是一劳永逸的。所以在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把法律建设分成三个层次:如果大家共识比较一致的,比较成熟的,那就抓紧时间及时制定法律;如果大家认识还很不一致,但是现实生活中又非常需要的,那就给一个原则的规定,使大家能够在原则的框架上进行探索,今后等时机成熟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三是通过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先让大家有一个规范可以去操作。
我觉得从这三个层次就可以体会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它是要不断地进行完善的、修改的、与时俱进的。法治国家立法很重要,要有法可依,还有就是违法必究,所以人大还有一个重要任务是监督。人大的监督在过去几年,就拿去年来说,也做了很大努力,也是卓有成效的。
一方面,围绕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比如说“十一五”完成的情况,“十二五”怎么制定,我们开展了系列的专题调研。对于社会、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比如医疗卫生的改革、制度改革,比如粮食安全,比如说财政预算,这是去年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三个题目。专题询问也是我们在监督方式上的积极推进的重要方式,效果挺好,当然我们会继续总结,在新的一年里会进一步开展。比如我们现在已经确定2011年要对六个进行专题询问,也是老百姓非常关注和国家很重要的一些问题。
监督工作还有一方面就是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因为代表是来自各个层次、各个地方、各个行业的,所以对代表的议案是给予高度重视。另外,我们的执法检查都尽量吸收代表参加,让代表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所以在这方面,人大的工作,立法又站到了新的起点上,我们的监督又面临着新的形势,但是我相信,沿着这个方向,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一定会开创出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