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农民工这个称呼是对进城务工人员一个很大的歧视,应该取消这个称呼(12月21日新华网)
近年来,为农民工改名的呼吁日盛,在卢展工之前,就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建议、提案的形式呼吁过,不可否认,这种呼吁是出于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心,而且,也确有很多农民工对“农民工”称谓抱有逆反心理,但我们真有必要煞有介事、大张旗鼓地给“农民工”改名吗?一个貌似体面的新名字就能够给农民工带来尊严、自信和权益吗?笔者持谨慎的态度。
“农民工”是具有农业户口在城镇工作的劳动力的笼统称呼,多年来已经约定俗成,称谓本身并没有任何歧视性,可能有少数人对农民工群体抱有歧视思想,但那属于一些人对一个群体的实质感官问题,这种实质感官的歧视性并不能代表“农民工”称谓的歧视性,也当然不会随着“农民工”称谓的更改而发生改变,少数人歧视的是农民工群体,给农民工更换多么好听的名字,歧视农民工的人仍然会歧视。
农民工群体容易受到一些人的歧视,一些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反感“农民工”这一称谓,主要原因是农民工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伸张和保障。与农民工相对应的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所谓“正式职工”,他们工资高,福利待遇高,养老、医疗等保险齐全,劳动合同稳定,工作体面,劳动保护好,而农民工则普遍工资、福利待遇低,相当数量的农民工保险不健全不规范,劳动合同不稳定,有的农民工根本得不到劳动合同,遑论各种保险,另外,很多农民工干的都是苦脏累差的工作,欠缺很好的劳动保护,一些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伤害后,维权渠道往往不畅。令人忧虑的是,农民工子女的权益也要受到影响,比如,城市幼儿园的高门槛、高考限制,等等。由于不少农民工没有充分获得法律所规定的待遇或社会公平所倡导的待遇,因而,农民工群体似乎就比“正式职工”矮了一头,“农民工”这个称呼也变得不那么受人欢迎了。
“农民工”的称谓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表象,这个符号所代表的群体才是实质,如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不能得到足够尊重和保障,单纯更改“农民工”的称谓,只是改了一个符号而已,新的符号依然是不光鲜的,依然是不受欢迎的。
所以说,善待农民工不能寄望于给农民工改一个多么雅致好听的名字,农民工改名其实只是浮云,我们真正要做的就是充分兼顾社会公平,依法保障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权益,给予农民工劳动尊严、劳动公平、劳动安全和劳动利益,农民工群体的尊严和权益有了保障,“农民工”的称谓自然就会变得响亮给力。(李英锋)
(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