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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4月24日,教育部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的消息对外公布。深圳市委副书记王穗明代表深圳市政府向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市委、市政府将做好南科大的坚强后盾,为南科大提供各项支持。王穗明在会上表示,南科大转正最应该感谢的是南科大校长朱清时。

 一:“自主招生、自授文凭”的“双自主”改革方向

  2010年12月18日,南科大在未获得教育部批准招生情况下举办首场招生咨询会。2011年3月1日,南科大正式开学,46名新生报到。同年6月,首批入学的学生除1名退学外,其余全部放弃高考。 【详细

 二:摒弃传统学科管理体制的“部所”学科管理架构

  南科大采用“部所”学科管理架构,这是开放的学术组织机构,没有院系,也没有行政机构。在学校的学术组织中设置理学部、工学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经管学部、人文学部,同时建设几十个研究中心(所),以它们支撑各种课程。 【详细
 三:“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去行政化”改革
  在该校公布的管理暂行办法中,“教授治学、学术自治”原则被写入总则。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政校分离、管办分离”的要求,南科大建立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外部治理机构。理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审议和决定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 【详细
媒体聚焦  
南科大"去筹转正"引发网民"三问"
  网民在为南科大"去筹转正"欢欣雀跃的同时,也对南科大今后的改革之路忧虑重重:南科大还能坚持自主招生吗?南科大被"收编"后还能推行"去行政化"吗?南科大能否实现一直所主张的"教授治校,学术至上"?
南科大今年计划招生180人 参考高考成绩   2012年4月
教育部:积极支持南科大改革探索       2011年2月
南科大:志同道合者的办学“实验”     2010年12月
  根据《暂行办法》,南科大将设立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而理事会为南科大的决策机构。深圳市市长许勤出任理事长,深圳市委副书记王穗明、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魏中林、深圳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平、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王敏、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深圳市财政委主任乔家华、深圳市发改委主任徐安良、深圳市教育局长郭雨蓉是来自政府的理事,占到昨日出席的理事成员的一半。
 现状一:官员半边天凸显南科大改革起步困境
 反思:“领导挂帅,官员入赘”是否合理?
  领导挂帅,官员半边天,这是南科大最真实的一面。不难想象,南科大的这一面,与一些人期望的学者型大学有一定距离,但无法否认的事实是,这也是时下重大项目从无到有难以摆脱的普遍性困惑。【详细
 现状二:45名未参加高考的学子的未来,谁来负责?
 反思:旧体制的受益者接受“去行政化”是制度悖论?
  从公车改革到财产申报制,再到遏制公款吃喝,你所期待的改革者,都是旧体制的受益者。期待行政化的既得利益者给去行政化的南方科大发准生证,跟寄望于坐公车的人去改革公车一样,都是很不靠谱的制度悖论。【详细
 现状三:对于南科大“转正”一事,存在两种观点
 反思:“去行政化”如何才能不是走过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昨晚接受采访时指出,“转正”一事还不能看出改革是否倒退,关键要看下一步的走向,比如办学用人体制,特别是马上要开展的招生工作。【详细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笔者认为,“南科大“转正”既不是回归传统体制,也不是什么被“收编”,而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法制对教育改革的支持、保障。

 当务之急:全面破除行政化思维
 警钟长鸣:教育主管部门应为校主动扫清制度障碍
  举目全国范围的高校,能有去行政化勇气,且有较明晰改革思路的大学,除南科大之外,尚很难找到第二家。某种程度而言,南科大已经成为去行政化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面旗帜。因此,南科大的改革能否成功,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关系重大。【详细
 调整心态:改革基本是一脚深一脚浅“摸着石头过河”
 专家建议:破除陈规请多给“教改”一点时间
   中国各个领域的改革基本是一脚深一脚浅“摸着石头”过来的,从上到下强调的是抓住机遇。这样说绝不是否认规划、规范和程序重要性。对于南科大,要消解基于国外制度变革的成规,对改革的程序性、规范性的理想化追求【详细
 依法治国:打破“教改”困局最好发挥立法作用
 与时俱进:闯出一条高校改革的心路
  国家去年7月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改革。但是这个纲要的文本的很多描述,都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比如说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学位条例。升到有法律保护的层面。只有这样,才能给教育改革提供“保护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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