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声道
大病救助需要制度设计和保障
□本报记者雷路展
政府应是大病救助体系的主体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建立大病救助体系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非常紧迫的课题,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已经具备了这种实力,必须发挥政府、企业、医疗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的共同作用,把大病救助作为一种制度建立起来。
现在由于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患上恶性大病的人群在不断增加,往往不仅仅是患者个人的原因,社会必须正视这一点,并对这些患病人群进行救助是必须的,也是迫切的。
政府应该是大病救助体系的主体,以政府为主,这个制度才能建立起来,长期坚持下去,并且不断地完善。政府可以在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基础上,建立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大病救助专门通道,有专项资金和管理运营人员,由相应的医疗卫生部门,来引导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走这个专门的通道。另外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也是建立大病救助体系有益的补充。
对于大病救助的对象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由政府来监管,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救助的对象要有明确的规定,确定哪些人、哪些病属于救助的范围,另外要简化办事手续,增加救助的效率。还有作为一个理性的民族,我们应该正视死亡的问题,对于可以救治的大病,我们要尽全力救助。而对于无法治疗的绝症,则要做好临终关怀,来体现社会的人道主义精神。
建立大病救助体系必须解决三个问题
河南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茂松:建立大病救助体系必须解决三个问题:救助对象、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
摸清救助对象数据,是明确救助病种和救助标准的先决条件,建立贫困大病患者数据库显得尤为重要。建议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各地卫生部门、统计部门,调查当地大病患者人数、医疗费用、社会救助等情况,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整合各方面救助资源,以政府为主体,广泛吸纳社会的力量作为资金的来源。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作为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整合各级各类慈善机构,以联合募捐的形式,筹集一部分社会资金。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设立大病救助的定点医院。
另外要明确支付的方式,完善资金的管理制度,简化资金结算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大病医疗费用在医院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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