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实现精神富有的路径与方法
实现精神富有的根本途径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强省建设。
首先,实现精神富有,要努力创造更加丰裕的物质财富。精神富有必须以物质富裕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做大社会财富“蛋糕”,给浙江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财富。同时,注重藏富于民,通过支持发展中小企业、“老百姓经济”,切实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正是由于浙江一向强调“小河有水大河满”,注重“创业富民”,才逐步形成了政府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所得共同提高、各得其所的收入分配格局,收到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效果。需要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这种一致性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实现的,这里需要妥善处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起社会成员的心态失衡,在某些局部地区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出现经济发展与精神滑坡并存的现象。因此,缩小收入差距,努力实现物质上的共同富裕,是实现精神上共同富有的必不可少的社会条件。
其次,实现精神富有,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精神富有目标的实现,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进行,也不是建设物质富裕的浙江的副产品,而是先进阶级、先进政党遵循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建设和培育的结果。一方面,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关键。早在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就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特别强调,搞好党风,共产党员要在全社会发挥表率作用。这就需要发扬我们党在各个时期形成的各种精神,如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发扬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在创业创新实践中形成并提炼出的浙江精神,带领全省人民进一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另一方面,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是重要推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充分挖掘先进群体的典型事迹,不断激励全体社会成员投身于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社会实践。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浙江大地涌现了一大批感动全国的“最美”人物。他们的事迹体现了当代社会的道德高度,是精神富有的当代浙江人的代表。宣传这些先进人物的凡人壮举,发挥这些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能使价值观、精神富有等抽象的理论变得具体生动,对带动全体社会成员成为精神富有的公民具有极大的感召力。
再次,实现精神富有,要将提高公民素质作为核心问题来抓。建设精神富有的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也就是说,要把人作为根据、出发点和归宿,着眼于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公民素质是公民作为社会成员,思想观念、知识、能力三者的综合统一,体现为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道德规范行为能力、法律规范行为能力、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实践的能力等。因此,我们在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积极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分别是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个人层面大力提倡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模范地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大力推进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强化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丰富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并将其转化为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教育宣传和法治文化的培育建设,着力强化公民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