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钱江晚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其内涵是什么?
杨建华:这个评估机制,是十八大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种从源头上识别、化解各种社会风险的机制,以减少或避免各种重大决策给社会带来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与脆弱群体的利益。
政府在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搞改革之前,不仅做经济、技术、环境的评估,看“该不该干”;也要做社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明确评估重点和评估范围,近期凡是涉及“三农”、征地拆迁、城市发展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重大事项,都应纳入评估范围。
坚持“五个不出台”,即与民争利,损害多数群众利益的不出台;未经充分酝酿,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不出台;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强制性规范措施不出台;前期工作没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荡的不出台;具体方案不细致、配套措施不连贯,可能引发新矛盾的不出台。
这个评估过程,不仅是一个“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过程,而且是一个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保障的过程,这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钱江晚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有何积极意义?
宋林飞:当前,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突出任务,是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组织是发挥民间力量的有效形式。社会组织是否发育,已经被联合国作为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资本高低的主要依据。
比如,以后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建立伙伴合作关系,政府要更多地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然后向社会提供,从“包办”向“外包”转变,使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承担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的社会管理职能。
再比如,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将更加畅通,管理议题审理和决策形成,公众都能广泛参与,培育其对社会应有的承担和归属感。而一些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或者矛盾调解,也都可以集中到社会组织中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