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摘自十八大报告
缩小贫富差距,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
钱江晚报: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有何重要意义?
杨建华: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居民收入的增速赶不上GDP和财政收入,像浙江这30年来,居民收入实际增幅年均不到10%,而GDP年均增速为13%,财政年均增速超过20%。
尽管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渐渐缩小,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是3.3(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的3.3倍),浙江的比值是2.37,但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在拉大。以浙江为例,根据调查,2010年收入最高的10%人群和收入底层的10%人群,差距是17倍。2011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约3.1万元,但是在3.1万元以下的人占65%以上,可见,很多人都是被“平均”上去的。
另外,实现基本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是,中等收入人群起码占到40%到45%以上,许多发达国家中等收入人群占到80%左右。但是,浙江中等收入人群目前只占约31%。
所以,缩小贫富差距,让收入分配更公平,这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
将分配向低收入阶层倾斜,适当限制高收入群体增长
钱江晚报:大家都很期待接下来的收入分配改革,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杨建华:重点就是缩小收入差距。加大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适当限制高收入群体增长。难点是如何理顺社会分配关系。
乔庆梅: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政府的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更多地向低收入阶层倾斜,缩小贫富差距。打破行业垄断,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实现行业间收入的平衡;缩小城乡差距,将更多的资源支援到农村和农业发展中去,提高农民收入。
再分配的公平性,尤其体现在社会保障上
钱江晚报:怎么理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宋林飞:原来的初次分配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可以的,但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后,公平问题变得更加重要,报告中的提法,是一种理论进步。
杨建华:初次分配也要公平,比如,减少行业收入差距,垄断行业从业人员和普通三产从业人员,在劳动付出近似的情况下,不能收入相差好几倍。
“再分配”的公平性尤其体现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应该对低收入、弱势群体更多保障。而我们现实中有一些“颠倒”,越是高收入、高地位,享受的社会保障越好。城乡对比,相对贫困的农民保障更低。
乔庆梅: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公平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等都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福祉的问题,这些问题做好了,就能实现实质性的突破。
具体而言,要加大教育投入,保证需要接受教育的群体有学可上、有高质量的学可上;就业是民生之本,应增加就业机会,为进入劳动领域的劳动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和施展才华的空间;要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丰富社会福利的内容,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和衔接,打破地域壁垒。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政府要创造条件
钱江晚报:报告中提到,要千方百计、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具体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宋林飞: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比重最大,财产性收入则都比较少,一般占比只有1~2%。这种结构需要调整,应该增加财产性收入。
我在苏州调研发现,当地一些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高达30~40%,而且来源渠道多样,包括企业集体股分红、集体资产出租比如厂房股分红、土地入股分红以及家庭住房出租收入等等。可见,当年的苏南模式并没有因企业改制而全部消失,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留下了一条较宽的道路。
杨建华:我觉得这个“千方百计”和“多渠道”也包括了许多政府作为,以前我们都是对GDP更重视,能不能换个视角,对居民收入增长更加重视,老百姓收入高了,其实也是对GDP的一种推动。
具体操作上,政府要创造条件让老百姓致富:打破经营垄断;构建良好创业环境;广泛提供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人们的劳动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