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 分析评论 正文
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谈十八大修改党章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4日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围绕党章修改的相关问题,新华社记者专访了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

  十八大是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

  记者: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间,党章历经了多少次修改?

  李景田: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

  我们的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

  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这样算来,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应是我们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

  党章修改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意志

  记者:党章修正案事先做了怎样的酝酿和讨论?

  李景田:这次党章修改工作是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首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今年1月,在中央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议题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建议党的十八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中央政治局认真研究了这个建议,作出了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

  第二,在党章修改过程中,更加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还收集近年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七大代表、十八大代表征求了意见。

  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区和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十八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

  第三,党的十八大期间,广泛征求了全体代表意见。全体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重要修改意见。综合这些意见,大会对党章修正案作了修改。11月14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

  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意志。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六个方面的修改

  记者: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哪些方面的修改?最重要的修改是什么?

  李景田: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深化全党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性和坚定性,有重要意义。

  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建议,在党章中进一步强化改革开放内容的分量。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个意见,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对坚定推进改革开放有重要意义。

  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同时,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充实。

  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党章修正案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了一些修改。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本网聚焦
  更多...
·浙江省援疆指挥部召开十八大精神专题...
·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浙江省委向老同志传达十八大精神
·记者重访习近平联系点嘉善 如飞驰的高...
·浙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回杭
·【大会谈】第八期:继往开来 团结奋进...
·浙江援疆指挥部集中收看新一届政治局...
·大桥建设者的温暖记忆
最近报道
  更多...
·吴晓青:今年将建440个空气监测点 PM2....
·文化整合迈出关键一步 期待配套政策出炉
·杨扬:体育教师缺编阻碍“每天锻炼一...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学习贯彻十八...
·和衷共济 同心同行--各民主党派履职五...
·中宣部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研讨班
·中宣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
·中央宣讲团十八大精神首场报告会在京...
代表心语
  更多...
吴菊萍:好人有好报传递正能量
吴菊萍建议,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机制,让好人敢于做好事。此外,她还希望法律能对一些欺诈、不诚信尤其是讹诈行为给予严惩。
孟关良代表呼吁提高运动员待遇
  当前运动人才流失严重,关键问题在于运动员待遇太差,退役后无法安置,他为此呼吁提高运动员待遇。
刘国红:浙江国企民企共生共赢
  “国有企业坚持与民营企业共生共赢,显著地推动了浙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冯亚丽:望为民企提供发展环境
  希望中央能够更加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图说浙十年
  更多...
通达浙江四小时
诗画江南入梦来
钱塘自古看繁华
楼倚钱塘百尺高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