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大会主题的表述中,最具关键性的核心词是“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说:“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道路问题的实质是方向问题,道路正则方向明,道路歪则方向偏。无论是搞革命还是搞建设和改革,弄清走什么道路是首要前提。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发端的新时期以来,我国面临对三条道路的如何抉择:一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二是资本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邪路,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路。尽管从1982年十二大开始,党就明确宣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但实际上道路之争时有所闻。针对这一情况,党的重要文献和领导人重要讲话,多次申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性。十八大报告再次斩钉截铁地指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学习十八大报告,首先要深刻理解这一重大论断,把什么是和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从理论上搞清楚,充分认识这条道路的必然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何以必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是什么主观随意的选择,更不是个别领袖人物的刻意设计,而是由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决定的,也就是说,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第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注定了历史走向。中国革命的结果是要搞社会主义,这是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确定了的。新中国建立后不久,党就提出要逐步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经过上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确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只能在这个前提下和基础上进行。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始终是必须坚持的大方向,任何工作都不能偏离这个大方向。新时期伊始党中央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核心就是坚持这个大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中,社会主义是根本方向,中国特色是具体做法或称具体道路。
第二,二十年探索中的严重曲折提供了经验教训。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我国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由于缺乏经验,起初只能照搬“老大哥”苏联的一套模式。但在实践中很快发现它有很多弊端,于是毛泽东提出要以苏为鉴,“进行第二次结合”,探索“自己的建设路线”,以求“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这一探索原本是积极有效的,可是不久主要因受“左”的干扰而中断,使社会主义建设走了弯路,发生“大跃进”的重大失误和“文革”那样长时间和全局性的严重错误。其中最带要害性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决议,系统深刻地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回到科学轨道重新探索,在此过程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命题,即邓小平在1982年十二大上所说的:“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第三,经过两个“重新确立”实现了拨乱反正。其一是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二十年“左”倾错误的认识论根源是主观与客观相分离,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奉行语录标准,搞“句句是真理”导致思想僵化。经过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这条思想路线,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他并且把解放思想纳入思想路线,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对思想路线的简明概括。其二是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1956年八大鉴于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变化,制定了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中心任务的政治路线。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但后来未能在实践中坚持下去,被阶级斗争和“继续革命”取代了,以致长期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各种政治运动上而忽视发展生产力。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基础上,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果断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错误方针和口号,实行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把搞现代化建设当作最大政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这两个“重新确立”,是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根本拨乱反正,其引出的必然结论,就是“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第四,进行两个“重新认识”奠定了思想基础。其一是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左”的年代,把马克思主义简单片面地理解为只是关于革命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把社会主义简单片面地理解为应当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提出了把最终落脚点放在发展生产力上的新马克思主义观。与此同时重新认识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等等,反之,则是社会主义。这就把过去长期没有完全搞清楚的“什么叫马克思主义,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基本上搞清楚了。其二是重新认识当代中国社会所处历史方位即基本国情。社会主义改造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存在两种偏颇,既把现阶段与以前的过渡时期混淆起来,用过渡时期的一套理论路线来观察和处理现阶段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新任务,又把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与将来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等量齐观,急于求成,急于求纯,急于过渡,乃至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两者异曲同工,殊途同归,都陷入“左”的泥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认识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确认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理论和路线政策。这两个“重新认识”,是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命题,正确进行“第二次结合”的最重要思想基础。
第五,形成三大创新理论确立了行动指南。其一是邓小平理论。它首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其二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是在邓小平理论基础上对这一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回答,特别是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的创造性回答。其三是科学发展观。它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这三大创新理论有机统一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道,成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这一理论体系形成的过程,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酝酿到开辟到不断拓展的过程。它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在它指引下的实践也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