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3月1日起,我省新增40条治堵重点道路和55处要治理的交通堵(乱)点,从严查处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飙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等8类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去年2月,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68条重点路段整治的主要措施。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查处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32万起。其中,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35.01万起,同比增加4.88倍;查处行人不走人行横道19.24万起,同比增加27倍。在省政府治堵考核中,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路口的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80%以上。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今年全省治堵重点道路增至108条,同时对中心城区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选择55处堵(乱)点实行分级挂牌治理,各级交警部门负责人根据治理难度,担任路长、段长、岗长,带头上路执勤。此外,遇早晚高峰、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交通拥堵时要做到有堵必见警,确保完成全年治堵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