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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把医疗纠纷移至院外 对暴力袭医“零容忍”

2014年03月07日 07:41: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近年来,尽管政府和社会对医患关系给予了高度关注,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法规,但医疗纠纷依然频发,暴力袭医愈演愈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呼吁,杜绝暴力袭医、促进医患和谐。“因为医患关系的持续恶化,必定严重挫伤医务人员的奉献创新精神,最终受损的是医学进步和患者健康。”

  杜绝院内解决纠纷的陋习

  “近年来,国内多地开展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由于人力、能力、物力等保障不够,总体效果有限。”葛明华说。

  葛明华举例,自2010年6月1日杭州市医调会成立以来,某省级医院共处理医疗纠纷63起,其中通过医院自行协调签订补偿协议的有22起,占34.92%;通过医调会协调并签订协议的31起,占49.21%,其中通过医院协调完毕后由医调会履行签订协议形式的27起,占42.86%;通过法院途径调解或判决的10起,占15.87%,其中医院协调完毕后法庭履行判决形式的7起,占11.11%。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事实上真正在院外解决的医疗纠纷只占7起,占11.11%,而依然在院内解决的达56起,占88.89%。

  为此,葛明华建议,取消医院对医疗赔偿的自主权,尤其是对大额赔偿的自主权,将医疗纠纷移至院外,恢复医院宁静,让医务人员专心、安心工作,让患者安心治疗、康复。而在现行制度下,可以借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

  对暴力袭医“零容忍”

  葛明华建议,公安机关应对暴力袭医“零容忍”。在实际操作中,警务人员常因缺乏违法行为的明确认定标准,担心判断失误以致事态扩大,往往要等恶性事件发生后才敢快速介入。

  葛明华提出,法律法规应明确,不管袭医或扰乱医疗秩序的背后有什么理由,都是扰乱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就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这对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行业和从业人员应该都是适用的。

  而另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人文素养尤其是医学科普教育。患者或患方代表缺乏医学科普基本知识,无法接受治疗结果或治疗并发症是引发医疗投诉或纠纷的一大主因,宜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利用各种媒体长期进行医学科普宣传。

  制定医疗责任保险办法

  目前,在部分地区试行的医疗责任、医疗纠纷相关保险措施难以推行,因为现行制度对各方均无利可言。

  对此,葛明华提出,“督促保监会加快研究制定医疗责任保险办法,建立保费合理、赔付规范、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且可操作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后予以立法保障。”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应该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这不仅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觉加强行业管理、质量改进、技术提高和安全防范;同时可依托保险理赔,依法依理自动将医疗纠纷引出医院。

  同时,鼓励患者购买医疗意外保险有利于分担医疗资金压力,缓解患者或家属因医疗费用意外增加导致的不满。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魏皓奋 编辑: 俞雯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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