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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委员聚焦五水共治 应该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法

2014年03月07日 15:05: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了,人民的生活何谈幸福?去年,浙江提出“五水共治”重大决策,就是为了破解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一系列水问题,进而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治水也有专门论述: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700多亿元;经过今明两年努力,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这几天,五水共治一直是浙江的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除了提交数量众多的有关水的提案议案和意见建议,他们平时谈论得最多的,也是治水的话题。

  看得见的水问题要治

  看不见的观念上的问题也要治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更香有机茶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学文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说,两年内,让所有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水,‘五水共治’里‘保供水’说的是同样的事。这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这是看得到的水的问题,在看不到的方面,同样也要治理。”俞学文说。

  在俞学文看来,看不到的方面,包括用水的意识,对环境保护的思想、责任等。

  “这方面目前还很欠缺,比如村民生活垃圾随便乱倒、生活污水随便排放,甚至连自己家门口都脏乱不堪。我们县委县政府给村里每人每月补助1块钱,用于清洁卫生,村里也要贴钱,尽管如此,卫生状况还有很多问题。”俞学文说,据他了解,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我感觉现在的人依赖性越来越强,什么事都等着政府来管。在治水方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钱,硬件上的付出已经到位了,但是如果不重视思想意识上的治理,效果可能事倍功半,所以政府应该五水共治和思想意识共治一起抓。”

  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避免两地推诿扯皮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之毅时尚集团总裁张华明

  去北京之前,张华明曾专门就有关“五水共治”的问题到各地调研,他带到全国两会的建议就是有关治水的:《关于建立“五水共治”全国联动机制的建议》。

  张华明说,治水,不仅仅是一个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更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然而,江南一带,河流密布,水网发达。部分河道处于两区、两县、两市,甚至两省交界。如果缺乏对河道的统一规划治理和联动制度,不仅会影响“五水共治”的治理效果,而且容易造成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浪费。一旦出现环境问题,容易出现不同行政区域政府之间相互推诿,极不利于水环境的治理和改善。

  张华明建议,建立“五水共治”区域甚至全国联动机制,及时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应该加大力度推广“河长”制。还要进一步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对水环境污染零容忍。

  如果合理利用

  有污染的废水也能成为宝贝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

  说到污水治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举了个例子,康恩贝生产一种叫阿米卡星的药品,因为需求量大,所以产量很高,每年会产生近1万吨氨氮废水,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引起水体污染。在环保压力下,胡季强想了个妙招,变废为宝。

  康恩贝此后通过实验,用新技术处理氨氮废水,用到了其旗下主营合成氨肥的丰登化工厂。这样一来,康恩贝每年节约上千万的污水等废弃物处理费,丰登化工厂也扭亏为盈,赚到了不少利润。

  胡季强说,如果条件合适,这一方法在很多工业园区可以采用,一根管子接过去就行了,更方便。

  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法

  为治水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张天任表示,国家应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法,通过顶层设计,逐步形成完整且更具法规功能的生态补偿条例和实施细则,在法律层面明确生态补偿的重要性、生态补偿责任和生态主体义务,既为生态补偿机制规范运作提供法律依据,也为我省“五水共治”保驾护航。

  他说,治水不能做半拉子工程,要持之以恒,做成了,做好了,使其真正成为百姓拍手叫好的实事。

  五水共治

  要从源头抓起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

  在浙江,正在茁壮成长中的与环保、治污、节能相关的中小企业蛮多的,他们掌握的新技术、新手段也不少,在五水共治的过程中,也应该发挥这些小企业的积极性和创新力。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五水共治不只是治“水”,还要从源头抓起。

  目前,我国农业每年的化肥使用量已经超过4000万吨,农药的利用率却只有30%~40%,其余的都散落在土壤和水中,成为对环境的污染源。并且,随着农药化肥和地膜的使用量逐年提升,不仅带来了土壤的板结、酸化,土质和肥力的恶化,更出现化肥、农药等污染物通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又渗入到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

  南存辉建议,加强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宣传和教育,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和农村水环境保护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同时,在重点流域周边,以及流域内大城市周边,可以考虑建立现代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区。

  对环境污染犯罪

  处罚力度过低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

  吴鸿从法律方面对五水共治做了一些建议:加重环境污染罪的量刑。

  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这样的处罚,吴鸿认为,“刑罚太低。”

  根据环保数据,中国环境犯罪案件结案数年均不足4件,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年均约10万件,差距悬殊。

  他建议,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量刑起点规定为一年,除非情节很轻微,才可判处拘役;而对适合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量刑定为4年,并审慎适用缓刑。

  同时考虑提高惩罚性赔偿金额,使排污企业及潜在排污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或者是超出收益的较大数额的赔偿。

  在治水中充分发挥

  浙商企业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富通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

  浙江发展已经到了转型升级关键时期,正是在这样的时期,谁能先行,谁就能快人一步。而治水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调结构和转型的过程。

  对企业而言,也面临着一个调结构和转型升级的任务。企业要将“治水”作为一个突破口,以此为抓手,先行将结构调整好。

  对广大的浙商来说,要在“五水共治”过程中起到先行作用。

  “我们的企业已经参与了由省工商联发起的‘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行动,并结对了龙游县横山镇白鹤桥村。同时,我们还结对了富阳市的拔山村。力争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于我省‘五水共治’的行动中,积极发挥我们浙商应有的作用。”王建沂说。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王曦煜詹丽华张苗 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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