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实施总体预案,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对于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十年,世界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发生,如何科学应对和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是当今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区域性、季节性强;特别是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总体预案已经发布,关键在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一定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总体预案,必须突出重点。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要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同时,要抓好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和重点部位的预案建设,抓住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新苗头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工作。要积极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始终贯穿于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在一定意义上说,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不断应对并战胜各种挑战和危机的历史。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做好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质和技术准备,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人民群众就一定能够享受更加幸福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也一定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人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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