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监总局调度中心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强煤矿基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和监察。要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总局提出的遏制煤矿特大事故的“七项断然措施”。针对去年以来基建矿井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切实加大对煤矿基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对违规施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基建矿井要坚决责令停止施工,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基建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去年以来首钢集团(水城钢铁公司)发生三起重大事故的情况,要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研究分析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和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冶金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防止冶金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力度。春运即将开始,要认真吸取去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特大事故多发的教训,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船舶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多发地区、危险路段和水域的安全隐患,对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运输工具违法载人等违章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防止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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