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今年1月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部署,在“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1人。
据介绍,这次抓获的31名嫌疑人中有28名男性和3名女性,平均年龄40岁左右。其中潜逃3年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有10名,最大一起案件涉嫌贪污金额69.5万美元。另外,抓获的31名嫌疑人中,17人是迫于追逃行动强大攻势投案自首。
陕西检察和公安机关1月起成立追逃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把在逃人数较多的西安、汉中、宝鸡、安康、咸阳和渭南6市定为重点地区;把要案和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43起大案作为重点案件;把一人在逃导致多案无法结案的嫌疑人作为重点对象,全力实施追逃行动。春节7天长假里,追逃小组人员放弃休息,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8人。陕西检察和公安机关因在这次追逃行动中成绩卓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评为“全国检察、公安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除这次归案的31名犯罪嫌疑人外,陕西目前仍有160多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在逃,其中包括一大批涉嫌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潜逃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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