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天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
8月14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该项通知,首次明确划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而省、市、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据了解,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包括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机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所收取的全部收入,以及国有企业在申请国家出让其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按规定补缴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通知》要求,要强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的收缴管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分期缴纳;探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上海证券报/中国经济网)
山西大规模拍卖探矿权一次成交总额1415万元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一批探矿权拍卖会于近日在太原成功举行。本次拍卖探矿权共计12处,成交10处,成交总额1415万元。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这是继去年8月山西省首次采用公开市场运作方式推行采矿权和探矿权有偿拍卖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矿业权拍卖活动。此次探矿权拍卖是以铁矿、铜矿和锰矿为主体。
山东大力整顿矿山秩序对部分矿产不再设置探矿权
自去年8月以来,山东省大力整顿矿山秩序,打击各种违法采矿行为。对违法性质严重的“矿霸”等10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为促进矿山布局和矿业权科学合理设置、矿山生态进一步优化,山东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治理矿山分布散乱,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等破坏矿山秩序行为。目前,已经关闭非法矿山、整顿不合格矿山和独立选矿厂共1350个,清理参与办矿的国家工作人员10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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