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将启动建设农民工公寓试点工作,计划建设总面积1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2007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为1500名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廉租住房。
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居住问题工作方案》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方案》规定,农民工公寓试点项目是由政府投资为进城务工农民建设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廉租住房,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户型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集体宿舍三种,单套房屋使用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使用面积在32平方米的户型占项目总规模的80%以上,套式公寓设独立厨房和卫生间。集体宿舍式公寓设单层、双层两种床位和卫生间、固定衣柜、桌子、椅子等生活必备设施,集中设置食堂、浴池、放映厅等功能用房。
据了解,农民工公寓将采取廉价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租赁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按照经营者保本微利、农民工得到实惠的原则核定。集体宿舍公寓床位租金由用工单位承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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