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武汉2月27日电(记者郭清君通讯员陈君孙劲松)湖北省检察院今天下达《禁酒令》,规定“五个禁止”。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严禁着检察制服和警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违反规定者视违反次数给予通报批评、行政纪律处分、辞退等相应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将开除其公职。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单位,将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