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06年,在公安、电信、边防、外交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下,检察机关广泛开展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11名,追回涉案赃款7720万元;境内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2006年年初,高检院反贪总局就会同高检院渎检厅、公安部刑侦局联合召开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普遍成立了追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追逃方案,积极展开追逃工作。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国反贪干警在境内一举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40名,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
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摸清在逃人员底数,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确定重点追逃对象,强化追逃措施,全省检察机关抓获在逃嫌疑人65人。江西、宁夏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突出缉捕重点,分别将涉嫌贪污1000余万元的江西变压器公司原财务部长李某、涉嫌受贿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局级巡视员王某等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福建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攻势,先后敦促4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追逃与追赃并举,通过追逃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经过对近年来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情况进行分析,高检院反贪总局确定了2006年境外重点缉捕名单,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境外缉捕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圆满完成了15名境外缉捕重点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收集、整理、翻译、公证和外交认证工作,依法及时转送境外执法部门。高检院反贪总局协助美国司法部人员5次来华取证,配合中央境外联络办公室,较好完成对多名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境外查缉、拘捕、遣返、执法谈判和专题研究任务,境外缉捕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帮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查找漏洞,堵塞贪官外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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