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5日电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我国已经建立起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机构组成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体系。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15日在威海召开的2007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如此表述。他说,目前,国家和沿海15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46个地级市和部分县市,建立了专门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范围覆盖了我国全部近海海域。
王飞说,在20多年海洋监测工作基础上,我国海洋部门不断优化海洋环境监测方案。2006年,全国沿海省、区、市各级海洋部门完成了全海域以及600多个陆源入海排污口、19个赤潮监控区、18个生态监控区、22个海水浴场等20余项监测任务,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根据海洋部门监测,陆源污染物是造成我国海洋环境恶化的主要来源,为加强对陆源污染的监督,各级海洋部门加大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临近海域环境的监测工作,监测项目还增加了难降解类有机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以及剧毒类金属等对人类身体健康有害的物质监测。
为给各级政府开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各级海洋部门还将环境监测结果以专题汇报或通过媒体的方式向政府和公众发布。目前,我国所有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已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海洋灾害公报,沿海四分之三以上的地级市和部分沿海县也开始发布了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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