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广东业界质疑交择校费不用交学费新规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23日 21:56: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广东省今年“两会”期间,有关部门曾明确表示如果条件成熟支持取消择校费。而在前天,国家发改委作出规定: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消息发布后,受到了广东业界人士的质疑。

  三天前我们栏目报道了广东取消外来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的消息,就在播出第二天,发改委宣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这一规定刚刚发布,就受到广东业界的质疑。

  近两年来,曾40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择校费问题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这一规定并不能起到推动公平教育、减轻教育负担的作用。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说:“择校费和学费是两个不同概念,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是政府允许的正常收费,择校费是属于特殊时期特殊政策的特殊收费

  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质疑,收了择校费不许再收学费实际上是对择校费的认可对正常收费的否定。”

  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把择校费等同于学费,可能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对所谓优质学位的盲目追捧,无疑是变相推动择校风。

  教师肖兵说:“如果允许收择校费而且择校费的一半还给学校,我认为是默认了学校有小金库,不能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办我们的公办教育,这是公共事业。”

  而广东省的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天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也还不知道。


来源: 新浪网国内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广州将免收择校生学费 已收取部分不再退回   2007-03-22
·广东教育厅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取消择校费   2007-02-04
·广东副省长称取消择校费时机未成熟   2007-02-03
·广东省32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取消择校费   2007-02-02
·北京有望全免中小学杂费 高中择校费拟大幅下降   2007-01-25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