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透露
有上访群众获“封口费”
记者调查得知,为了维权,石垭村村民四处上访反映。让人惊叹的是,该村71岁的村民刘余富和另一名同龄老人(老人一再要求不要提其姓名,担心以后被取消“工资”),甚至不远万里,自费结伴上访,其中那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还3次进京上访,前后花去了3万多元差旅费和电话费。“我现在有‘工作’了,轻闲不说,还每月领工资呢!”据这位3次进京上访的老人透露,今年8月,他从北京回来后,角奎镇政府一次性给了5000元现金,以后每月都给他1000元,但前提是他必须不能再私自离开彝良县去上访,镇政府还派人随时盯梢他的一举一动,提防他再次上访。
针对这位老人关于镇政府出钱“封口”的说法,角奎镇政府一工作人员表示,镇政府确实给过这位老人一点钱,但绝不是“封口费”,更没有每月发“工资”。
村民联想
“得罪”政府被“报复”
“据我们了解,选矿厂已按这个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把补偿款付给了镇上和县上,那么,这些我们应该得到的钱到哪里去了,被谁截留了?”村民们急忙找洛泽河镇、彝良县各级部门反映,要求按44号文件所规定的补偿标准对他们进行补偿。在上述要求没有得到解决后,村民们将洛泽河镇、彝良县两级政府诉至县法院,这场“民告官”诉讼已在今年9月3日开庭审理,法院裁决结果没有当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刚好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三天,不少村民尤其是被抓村民都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这样的联想:“村民被抓与当地政府蓄意报复有关联。”
村民反映
级别降低面积缩水
9月23日,得知有记者前来采访,彝良县角奎镇石垭村的田坝、河边、河坝、马杠、石板沟等小组村民,纷纷反映问题。记者经过综合归纳发现,他们反映的问题与花椒园小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大同小异,除了认为土地补偿标准过低,就是土地类别被降级,土地丈量方法有误,测量面积“萎缩”,同一块地方的坟地迁移补偿价差“高得离谱”。
相邻土地差价悬殊
值得一提的是,石垭村村民疑惑地说,与他们村只有一河之隔的安乐村也在征地和进行修建变电站等项目开发,可是,这个村每亩水田的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高达4.8万元以上,而他们村与之产量相差无几的高产水田,每亩最高补偿价才有1.8万元。村民余女士说:“两个村相隔这么近,产量也差不多,土地补偿价却如此悬殊,实在让人弄不明白。”
先按手印再看协议
另外,花椒园村民还认为,2006年11月起,洛泽河镇镇政府采用欺诈、恐吓等手段征地,与他们签订征地协议时,只让他们在其拟订的单方格式性《协议》(共两页)的尾页上签字按手印,不让村民看协议内容,直到签字并领到《协议》后仔细阅读,发现《协议》中提到的44号文件这一补偿和安置参照标准,找相关政府部门咨询,才觉得自己上了当,根据44号文件,镇政府实际给他们的土地补偿标准大大降低了。
欺上瞒下圈占农田
同时,石垭村部分村民还认为,角奎镇镇政府为高污染、高能耗的天力公司电石厂圈地大开“绿灯”,因为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12月,颁布的云国土资规划(2006)221号文件批复,电石厂上报项目属于“煤化工”,该批复文件原则同意按项目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对项目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工作,同时按照项目用地情况严格控制调整规模,项目若涉及基本农田时必须避让或重新选址。可是,电石厂无视这一规定,随意圈占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