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今日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这是广州继实施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将养老保险向被征地农民推进。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这在广州此类大城市尤为如此,养老保险覆盖被征地农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此次推出的《办法》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低起点、广覆盖、多层次为原则,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模式。
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年龄情况实施"分类保障":三十五至六十周岁群体均需参加养老保险,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六十岁可自由选择参加与否;十六至三十五周岁群体:以就业培训、转移就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也可自愿参加本办法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一百八十至四百元之间,个人缴费回报率在百分之二百至二百六十三之间。
个人缴费标准由五十至一百三十元不等,分为五个档次;村集体缴费标准分为五个档次,从二十至六十元不等。政府同步投入七亿多元资金予以激励,将政府资助与个人、组织缴费挂钩,鼓励多缴费、多保障。
据了解,该《办法》实行"即征即保"制,确保被征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