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出硬招治公职老赖
3月26日午后,天气正在由阴转晴,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守清的脸色这些天来也正在“由阴转晴”。
他的办公桌上有两摞材料,一摞是2008年7月调查整理的公职“老赖”花名册,厚度达二十几页,一摞是至昨日还未还贷的公职“老赖”的花名册,仅三页。他香香地抿了一口茶,眯着眼从材料上的数字堆里发现,这一周来,海原县金融机构每天能收回10万元公职“老赖”的欠贷。
“老赖”丢面子还了钱
姜守清还兼任着海原县集中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组长,他每天都在关心清欠进度,每天下午看报表成了他的必须,他领导并见证了海原县的“清欠风暴”。
2008年,海原县委、县政府领导调研时发现,海原县572名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达1229.3万元。
这是一个坏榜样。
宁夏中卫市市委常委、海原县县委书记李学文痛斥:“干部职工贷款不还,会造成海原县不讲诚信不守合同的恶劣影响。”
海原县县长马新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公职人员欠贷不还是一种变相的腐败。”
海原县下决心要清收公职“老赖”贷款,成立了以海原县纪检委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海原县委、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委、政府最强硬的措施是“三停三不”,即停薪、停岗、停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
最让公职“老赖”丢尽面子的还是在当地电视台曝光。
方案规定的清收时间为2008年6月至10月30日,然而,其间发生的很多变故让清欠时间下限至今年3月底。
在清理核实阶段就发现,在572名欠贷公职人员中除了本县财政供养的人员以外,还有其他身份公职人员。比如,公职人员欠海原信用联社贷款263人300笔697.2万元,其中私贷公用8人8笔67万元,区划调整离开海原38人43笔72.2万元,调往外地11人35万元,破产两人2笔12万元,金融系统内部22人28笔38.35万元,直属单位36人42笔142万元。
“这些特殊情况占了整个清欠任务的一半,是最难攻破的难关,也是清欠时间下限延至今年3月的主要原因。”
欠贷公职人员老马现在一看见“老赖”两个字浑身就起鸡皮疙瘩。然而,当初海原县下达文件要清理不良贷款时,老马还不以为然,认为又是一阵风,把文件和单位领导的劝说没放在心上。心里还想:“欠了银行的钱又没欠谁家里的钱,也没欠单位的钱,领导管这事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往往要付出沉重代价。
2008年8月开始,老马的名字“光荣”地上了电视,他和其他200多名公职人员一样被定性为拖欠金融机构贷款公职人员,俗称“老赖”。
“真是把人丢光了”,老马是个爱面子的人,家里没钱,赶紧借钱还了贷款。
姜守清说:“像老马这样被曝光公示后还贷,在海原县公职人员中很普遍,这些都是顾及自己声誉的,相比来说还是一种好的表现。”
海原信用环境大变样
姜守清言外的“不好表现”是指,自2008年11月1日起,被“一停三不”(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的194名公职“老赖”。
这些“老赖”中,不乏正科级干部,如果停职、停岗,会造成一些公务工作没办法开展。另外,这些“老赖”干部也有一定的苦衷和冤枉,他们很多要么给人担保贷款,要么用自己的名字给别人贷款用,结果这些真正用贷款的人往朋友“两肋上插刀”,不还贷款,害了这些干部。因此起初的“三停三不”就变成了海原版“一停三不”。而且工资不是从银行里直接扣下来直接还贷,而是通过合法渠道用于还贷。也不是给欠贷公职人员不发一分钱工资,每月还给“老赖”留下500元生活费。
“公职人员欠贷再不对,但清欠也要依法,也要人性化,海原县做到了这一点。党管干部,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纪律和服从组织决定,但如果不依法,‘三停’在法律意义上是站不住脚的,人家和我们打官司,我们会输的。”
这是一种工作智慧,一种管理技巧。
“一停三不”措施立竿见影,4个月来,海原县111名“一停三不”欠贷公职人员还了132笔329万元。截至3月25日,海原县公职人员欠贷由起初的572人639笔1229.3万元降至116人141笔94.3万元。
还有公职“老赖”不还贷,工作就不能消停。
截至3月底,如果公职“老赖”仍不还贷,海原县将采取更为严厉的“三停三不”。大限将至,海原县公职“老赖”如果再不想尽一切办法还贷,竞岗、提拔、评优评先甚至官帽都戴不稳。
当地金融机构每天以回收10万元的速度冲刺,预计到月底不良贷款将所剩无几。他们在乐呵呵数票子的同时,也在评说党委、政府干了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