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8年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在新民诉法实施后有了转机。法院依法要求“老赖”张某申报财产,可张某隐瞒了自己有一辆轿车的事实,被法院查出。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根据新民诉法首次拘留了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老赖”。
1999年12月,北京鑫恒达机械设备公司起诉王某、张某欠款24万元,经西城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在2000年2月28日前给付全部欠款。但被告一直说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在此后8年中,法院也一直没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今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法院依此向被告张某送达了财产申报令,要求其对于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果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而张某仍然坚称自己没有财产,甚至承诺如果不属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后经法院查实,张某名下有一辆菲亚特轿车没有申报。张某辩称这辆车是别人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的,但没有提出任何证据。为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西城法院执行一庭马上对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同时,由于张某未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据悉,此案是民诉法修订后首例由于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的案件。(孙莹 杨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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